新国标发布,“调香白酒”被剔除,有什么影响?对行业而言,是一次良性的大洗牌,有利于清理行业乱象。对消费者而言,消费权益可以得到很大的保障。
新国标的十大变化
新国标还在专业层面进行了一些新的纠正,具体细则,罗列如下。
01修改了标准名称
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清理复审工作具体要求和初步结论,建议将白酒系列产品标准全部整合为部分标准,并明确本标准为质量标准,不再涉及食品安全要求的相关内容,从标准名称中体现,新标准名称修改为《白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 浓香型白酒》,标准代号仍然为GB/T10781.1。
02修改了浓香型白酒的英文名称
浓香型白酒的英文名称由“Strong flavour Chinese spirits”修改为“Nongxiangxing baijiu”,这让“Nongxiangxing baijiu”成为专有名词,尤其是“baijiu”音译利于白酒作为与众不同的蒸馏酒让国外消费者认识其与其他蒸馏酒的不同。
03增加了引言
增加的引言部分,解释了白酒在贮存过程中理化指标客观变化规律,让标准使用者更利于理解新标准中理化指标在一年前后不同的原因。
4 修改了浓香型白酒的定义
相对于老标准,新的浓香型白酒定义中强调了“浓香大曲”“泥窖固态发酵”“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这一方面强化了浓香型白酒的传统工艺特征,另一方面对添加剂和食用酒精的使用做了更加严格细致的限定,利于浓香型白酒规范发展。
05增加了酸酯总量的术语和定义
主要是为了解决贮存中酯类水解的问题而设定,将酸酯总量定义为“单位体积白酒中总酸和总酯的总含量”。
06调整了酒精度
新标准中高度酒酒精度范围为(40%vol,68%vol],低度酒酒精度范围为[25%vol,40%vol],解决了原2006版40.1%vol~40.9%vol的酒精度空隙问题。
07修改了感官要求
在感官要求方面,新标准对高度酒感官要求和低度酒感官要求在“色泽和外观、香气、口味口感、风格”的相关描述进行了修改。
08理化指标增加了酸酯总量和己酸+己酸乙酯
根据浓香型白酒样品的检测数据,酸酯总量设置如下:酸酯总量(高度酒优级)≥35.0(mmol/L);酸酯总量(高度酒一级)≥30.0(mmol/L);酸酯总量(低度酒优级)≥25.0(mmol/L);酸酯总量(低度酒一级)≥20.0(mmol/L)。
己酸+己酸乙酯设置如下:己酸+己酸乙酯(高度酒优级)≥1.5(g/L);己酸+己酸乙酯(高度酒一级)≥1.0(g/L);己酸+己酸乙酯(低度酒优级)≥0.8(g/L);己酸+己酸乙酯(低度酒一级)≥0.5(g/L)。
09修改了理化指标
遵循浓香型白酒产品的酸酯变化规律,为保证产品质量水平,除酒精度和固形物外,自产品生产日期1年内(含1年)的产品,仍按总酸、总酯、己酸乙酯进行检测和判定,自生产日期1年后的产品按酸酯总量、己酸乙酯进行检测和判定。
10增加了酸酯总量和己酸含量的测定方法
增加了附录 A 白酒中酸酯总量的测定方法和附录 B 白酒中己酸含量的测定方法,更有利于执行者在实际测定时的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