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格兰,有一个旅游项目,就是让你品尝威士忌,同时还会给你讲一堂课 。
讲他们祖辈逃税的经历,每个威士忌蒸馏工厂其实也是酿造啤酒的工厂,还会建议你拿家里的高压锅煮啤酒,然后在气阀上接一根导管,用一个杯子收集蒸汽,这个蒸汽就是威士忌。
蒸汽的威士忌,蒸馏出来的先是酒,然后是水。其实是通过酒精沸点78°,水沸点100°的化学原理。
这种蒸馏方法,蒸馏出来的依然是酒精和水的混合液体,不够纯,酒精度也不够高,把这个混合液体再次蒸馏的话,酒精纯度就会相应再提高一点,酿酒行业把这种反复的蒸馏,叫做“精馏”。
但早期蒸馏不是为了酿酒,而是为了做香水。
英文“酒精alcohol”,是从阿拉伯语言中演变过来的,伊斯兰教是不提倡饮酒的,所以这个单词最早是形容酿酒当中的技术“蒸馏”。
这种蒸馏的烈酒是何时发展的呢?
烈酒最初被蒸馏出来的时候,不是饮料不是酒。或者说,它不是用来买醉的,而是用来买命的。
因为在过去,烈酒不是酒,而是一种药。
那个时候,大家对酒精度没有具体的概念,只有酿造酒和蒸馏酒的概念,酿造酒可以是啤酒和葡萄酒,与之对应的蒸馏酒,就是威士忌和白兰地。酿造酒的度数很难超过15°,喝到嘴里和咽到肚子里的感觉没太大区别,但是高度烈酒不一样,喝到嘴里怪怪的,也许并没有那么舒服,但是咽到肚子之后,反倒是暖暖的,人们觉得这个东西很神奇。并且这种神奇的东西真的能让萎靡不振的人迅速精神焕发。于是,烈酒就被当做了一种药。
所以,很多烈酒品牌在做营销的时候,都说自己的酒是“生命之水”。
当我不了解这段历史的时候,参加酒商活动听到“生命之水”,觉得人家是在吹牛逼,了解了这段历史之后,明白那的确是“生命之水”,只不过这四个字外面的引号,代表着他们悠久的历史,那段历史从中世纪开始的,是一段尚未知晓科学的岁月。
“生命之水”最有意思的一段记载,不是给谁治好了不治之症,而是加速了一个人的死亡。事情发生在1386年,当时西班牙北边有一个小国王,头天晚上睡了好几个姑娘,然后一病不起,御医就提出了烈酒治病的方案,说这东西不光可以口服,还可以外敷,建议把烈酒撒满国王的被子,让国王裹着烈酒睡觉,于是国王照做了,但没想到,旁边有一个仆人,打翻了手里的油灯,点燃了国王的酒精被子,国王提前被烧死了。
好在这是个历史记载当中的暴君,据说当时那个国家的老百姓听说之后,举国欢腾。
再后来,欧洲人开始殖民美洲,这个过程,让烈酒变成了一个非常有价值的东西。欧洲人到了美洲的时候,带去了一种病,这就是天花。由于美洲原住民对这种病没有抵抗力,病死了很多人。欧洲人原本是把这些原住民当做劳动力,但是他们不在了,就得找一批新人过来。这批新人就是我们后来熟悉的“黑奴”。
最开始,买卖黑奴不用金子也不用银子,而是物物交换。非洲老百姓很喜欢欧洲的产品,觉得有东西比有钱更实在,因为当时非洲没有贸易,当地老百姓更愿意得到“超市购物卡”,而不是“季度奖金”。于是欧洲人就把葡萄酒运到了非洲,用葡萄酒换黑奴。后来欧洲人发现,黑奴喝酒的习惯与欧洲人不同,他们主要是买醉,不是买命,在乎酒精度,不在乎酒的味道。所以欧洲人就不再用葡萄酒当做货币了,而是用烈酒当货币,因为这意味着,同样一艘船,能拉更多的“钱”。
毕竟在非洲人眼里,酒精度就等于钱。
所以黑奴到了美洲之后,最开始是不要工资的,而是用白兰地与黑奴做交换。
用今天视角去看这件事,会觉得很不人道,拿一瓶酒就给我打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