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喝茶聊天时,有朋友问:为何经销商手上的酱香系列酒和集团搭售酒会成为茅台酒经销商的负担?
虽然都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产物,但是跟计划经济时代,肉店卖好肉搭一块差肉不同。集团酒和酱香系列酒,与茅台酒的最终目标消费群体完全不一致。
但是聚合营销,却将完全不同目标群体的产品放在同一个渠道进行销售。不同档次不同价位的白酒销售手段,销售策略和销售渠道都不一样。聚合营销强行搭售,经销商必定会将最主要的精力放在利润高的茅台酒身上,而忽视酱香系列酒和集团酒销售。因为聚合营销来的酱香系列酒和集团酒,他们占用了经销商的资金仓,储以及其他资源和成本。经销商最终必定羊毛出在羊身上,堤内损失提堤外补。
提高茅台酒的售价,赚取更多的利润,用来补贴甩卖酱香系列酒和集团酒造成的损失。一方面加重了茅台酒的负担,另一方面酱香系列酒和集团酒市场的定位会非常混乱。最终得不偿失,自毁长城。将多年建立的酱香系列酒和集团酒的销售渠道,市场定位,市场形象,全部毁于一旦。与此同时,这些酱香系列酒和集团酒又成为茅台酒本身最大的一个包袱,使得茅台酒无法轻松上阵,高质量快速发展。
与此同时,管理层的眼睛会被一些假象所蒙蔽。集团酒或酱香系列酒短暂随着茅台酒出货而当成当旺销。于是乎,为了减少关联交易的嫌疑,会搞出更多的集团酒或酱香系列酒的子品牌,全部依附在茅台的身上。
从而走回到五粮液与国窖十几年前所走的老路。各种乱七八糟的品牌蚕食主流产品的渠道,资源。所以说所谓的聚合营销,实则变相搭售罢了。
但有朋友会说:在老百姓心目当中,搭配出去的系列酒都是垃圾酒卖不出去的酒,长期下去这些系列酒必定口碑不佳,没有自我生存能力,回过来也会影响飞天茅台的口碑。
你觉得这说法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