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0日,WBO烈酒商业观察刊文《蹊跷!高希霸出威士忌?还产自法国》。文章一经发出,又引发了行业认识的热烈讨论。关于高希霸威士忌的更多疑点及信息,也逐渐浮出水面。
再次打脸
干邑产区概念出现在高希霸威士忌酒标上
有读者称,这款高希霸威士忌的正标上写有“大香槟”(GRANDE CHAMPAGNE),而这是干邑的用词,不应出现在一瓶威士忌的酒标上。
就此,WBO请教了做葡萄酒与烈酒教育的一名讲师李琪(化名)。李琪指出:高希霸威士忌的酒标有两个问题,其一,大酒标上的大香槟区,是干邑的概念,而不是威士忌的概念。而特级珍藏(GRAN RESERVA),却又是一个葡萄酒的概念。
李琪表示:雪莉桶的问题更大,这款酒的背标写的是收尾于雪莉桶,因为雪莉桶很贵,收尾于雪莉桶与整个过程在雪莉桶陈年,不是一个概念。但这款酒的背标又写着“雪莉桶窖藏”,这明显打了一个擦边球。
律师:高希霸威士忌涉嫌侵权
另有一名雪茄从业者给WBO留言称:这款高希霸威士忌肯定有问题,我特意向古巴的品牌方询问过,正规授权联名的酒没有这一款。
WBO也就此给高希霸品牌方发邮件进行询问,但截至发稿,对方尚未回复。
如上一篇文章所述,哈巴诺斯集团在中国有注册“高希霸”三个字的第33类商标,若有注册,又未授权给这款高希霸威士忌,那么高希霸威士忌涉嫌侵权。
但是,当WBO进一步查看高希霸的中文商标时,发现哈巴诺斯注册的3301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的商标,只选择了其中的白兰地一项,并未选择3301中含有的包含威士忌的其他酒类项。
不过,北京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的赵春祥律师表示:即便如此,高希霸威士忌也涉嫌侵权。
赵春祥指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也就是说,只要哈巴诺斯注册了高希霸白兰地的中文商标,那么未经许可去生产高希霸威士忌,同样是不可以的。”
一名熟悉商标注册的人士韩宁(化名)也表示:威士忌与白兰地属于同类不同项,若高希霸威士忌的品牌方未申请商标,同样涉嫌侵权。此外,假如高希霸雪茄在中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则可以跨品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