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备受关注的四川铸信公司与水井坊就土地转让合同问题上诉法院一案,前几日一审判决已经下达。四川省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水井坊向铸信公司赔偿包括利息在内的损失金额共计7000万余元,铸信公司表示对此判决不服,将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起因
2012年5月31日,水井坊发布《聚锦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竞价比选转让操作指引》,该文件显示,水井坊将转让聚锦公司100%股权,公司原有的白酒业务已经剥离,其名下只有位于成都郫县的两宗总面积535亩的土地。根据2014年7月19日由郫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给聚锦公司的一份函件显示,这块535亩的地块虽然最高容积率设定为2.4,但是之前实际补缴出让金容积率为评估设定的1.6。因此,“若新聚锦公司进行规划方案设计和报规报建时的容积率超过1.6,应补缴现行土地价差”。铸信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水井坊隐瞒了聚锦公司是按照1.6容积率交纳土地出让金的事实。
一纸诉状
因此,铸信公司在2016年8月,一纸诉状将当时聚锦公司的原股东水井坊及营销公司告上法庭。根据2016年8月21日水井坊的公告称,“水井坊已充分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在今年1月份,水井坊发布的业绩预告中,该公司则计提了3000万元的预计负债。
各具其理
铸信公司认为水井坊在合同签订时隐瞒了土地的容积率问题,因而造成的损失当由水井坊全部承担。水井坊方面似乎比较沉默,截至目前,并没有明确表态,只是说等待。
死磕到底
铸信公司对此次判决表示不服,将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坚持要求水井坊赔偿损失2.18亿元。
这一场官司长达两年之久,这其中产生的诉讼费用也高达121万余元。铸信公司表示经济损失在2亿元以上,因此会坚持到底。
而此次案件如果水井坊二审败诉那么会影响到当年的直接利润,当然案件本身带来的影响不可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