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an 见微评论 微商做为正在迅猛发展的移动电子商务模式,并且在不断的壮大,当然其中也有一些滥竽充数的卖家钻了微商缺乏监管的漏洞。
因为朋友圈属于比较隐私的地方,对于消费者的投诉,管理部门存在监管难、取证难的问题。工商局网监科副科长彭琳表示,微商属于新业态、新模式,工商部门对微商持包容态度,但在包容中又要强化监管,鼓励创新。建议消费者在微信上选购时谨慎而行,注意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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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老家水果卖到全国
曾经在南宁一家媒体上班的李先生,如今辞职回家干起了微商。
2014年秋季,李先生得知陕西老家种的4亩红提滞销了。因为果品上佳,李先生便尝试着通过网络让朋友同事帮忙消化一些。没想到信息在朋友圈、微信群、QQ群发布后,滞销的红提很快被一抢而空。
通过这事,李先生看到了商机。因为老家盛产苹果、猕猴桃、杏子等水果,李先生索性辞去稳定的工作专职干起了微商,帮着老家的乡亲们卖水果。除了朋友圈、微信群、QQ群,他还建起了自己的微店,通过这些途径销售水果。
“随着客户对健康、安全水果的追求,由销售倒逼种植端,因此我们也在通过自己的亲自实践,尝试为客户种出绿色健康无公害的放心水果。”李先生说,创业之路也并不容易,由于生鲜水果的特性,加上快递的暴力分拣,很多时候他们精心包装的水果到了客户手中会有不同程度的损失,目前团队在线下一直探索更优质和合理的包装方案。
“做农业,特别是与土地和自然打交道,这个做不了假。我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李先生说,微商只是一个销售途径,未来3~5年仍然专注基地建设。他希望通过线上销售和线下观光采摘,吸引更多的客户成为基地的主人。
李先生是微商借助社交平台成功营销的代表。但不可否认,在微商队伍中也有不少心怀不轨者。
从公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到4月2日,该中心共接到19条涉及微商的投诉,商品涵盖手机、减肥药、面膜、足贴等。其中超过50%的投诉是因为微商收了钱不发货,其余就是商品质量问题。
微商在经历一段洗牌期后,做得好的自然会继续走下去,做得不好会被淘汰,这也是市场竞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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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即将出台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朋友圈售卖的食品应该谨慎购买。由于朋友圈有私密性和隐秘性,很难界定这个行为是经营行为,还是仅是和朋友分享的食品,在监管上存在一定困难,在执法的处理中也很难取证。因而这些食品一旦出现问题,处理起来会很难,维权也会非常麻烦。该局目前高度关注微信朋友圈卖食品的问题,正在和相关部门研究、探索监管的措施。
有网友认为,面对网络食品销售问题,除了进行必要的限制,最重要的还是强化安全引导措施。而通过建立配套的平台管理机制,让所有网络食品都处于有效的监管之下,把不可见的,变为可见的,把不可控的,变为可控的,是一种比较好的思路。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即将出台,其立法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当下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过程中的痛点,为电商产业发展扫清障碍,也为消费者保驾护航。微商是否列入监管范围,该如何管,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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