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下周开始实施,与每个人都有关!微商迎来新的机遇!

作者:孔文松高粱熟了酒美了 更新时间:2023-01-13 21:24 阅读:696

从微商出现到如今,这个行业经历了5年多的发展,微商也逐渐成长为一种职业。


相信大家和 君一样


微信里,总有几个做微商和代购的~


每次打开他们的朋友圈


就像打开了神奇世界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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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朋友圈


堪称各种品牌大牌的科普地


经常还能带给你相对优惠的


全球各地的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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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微商代购里也有着这样的存在


时不时给你来点“毒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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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万一遇到了不靠谱的代购微商


那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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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好在就在下周


2019年1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就要正式实施了!


微商代购将更加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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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网友开始担心


那从明年开始


韩国的化妆品、澳洲的奶粉、


东南亚、欧美的代购……


还能照常地进行代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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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


以后会受到严格的监管 ,


一旦违规zui高罚款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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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别以为自己平时在朋友圈里


打打广告就没事了,


从现在开始可多了一个专业名词称呼:


“电子商务经营者”!


那么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呢?


按照法律法规上的解释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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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点理解就是:


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 ,


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


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 。


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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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将如何管理代购、微商


/必须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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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卖的是食品,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电商法》明确规定,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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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淘宝开个代购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朋友圈的“微商”更是零门槛。


但是以后,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必须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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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代购和微商都是在朋友圈或是通过熟人介绍,进行私下的交易,不需要营业执照,更不用纳税。


但以后,这一情况将改变,《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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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电商法》出台后,


不仅进一步规范了电商代购的行为,


更为消费者打造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对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而言,


更是一件好事!


新规将给消费者带来什么


/买到假货的几率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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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实施以后,代购、微信朋友圈卖假货、劣质商品,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


随着监管越来越严格,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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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比如奶粉是假的、红酒是假冒的、化妆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


这样以后在电商平台买东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严禁“刷好评”、“删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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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简单来说就是禁止“刷好评”、“删差评”,否则将面临zui高50万元的罚款!


/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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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


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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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这样的新规


对做代购、微商的朋友来说,


可谓是影响很大了。


但对消费者来说,也是一种安全保障


让买买买变得更加放心规范!


是不是很期待《电子商务法》的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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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民日报、央视网


我是孔文松,来自山东德州


酒仙网新零售 联合创始人


格微 德州 平原 城市CEO


2016年11月31日晚经朋友介绍有幸结识酒仙网,成为酒仙网新零售末端创始人。


2017年6月30 与 格微正式结缘 9月初有幸参观珠海格力总厂 和第一批 参观珠海银隆新能源总厂的 代理商


一直秉承朴实真诚~与人为善,谨记朋友的信任,也不辜负自己的人品一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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