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课程,有一门叫“鲁迅研究”。当时,我当过课代表,因而就花时间对鲁迅多了一些了解。他们那一代人,常常会把自己的生活写入日记或者文章之中,让我知道,这位新文化运动的主将,除了有横眉冷对的文章,还是一个烟火气很浓的人。
鲁迅本来是学医的,可学来学去之后发现,还是做文学更适合自己的天赋,于是便在写作上下起了功夫。没承想,这样一发力,让他成了新文学的先驱。
20世纪30年代,鲁迅已是人们敬仰的文豪。当时,上海左联的部分作家“主观主义”严重,常常“想当然”地发表伟论。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人请鲁迅评论一下这个问题。
设下这样的场面,他怎么开口呢?他讲了两个小故事。
第一个:有个农民,每天都得挑水。有一天,他突发奇想,皇上用什么挑水呢?他想来想去,终于想明白了,一定是用金扁担!
第二个:一个农妇,一天清晨起来,觉得很饿。她就想,皇后娘娘该是怎样享福的呢?她想来想去,想明白了,她一定是一觉醒来就叫:“大姐,拿一个柿饼来吃吃”。
现场哈哈大笑,大家心领神会!
除了认真写作之外,鲁迅肯定想过,我们整天忙忙碌碌,为的是什么,不就是要生活好点嘛。于是在口腹之欲上,他绝不为难自己。
喜欢抽烟
有人说,鲁迅先生一生最离不开两样东西,一样是书,另一样就是香烟。他说,自己每天必做三件事:“仰卧、抽烟、写文章”。好友许寿裳也曾说:“周先生每日醒来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躺在床上抽烟,所以床上的白色围帐都被他常年抽的烟给熏烤成黄色的”。但就是这样,喜欢抽烟的鲁迅先生对于香烟的品牌,却没有什么讲究,他抽的大多是廉价的香烟;在家中,他也会准备一些比较贵的香烟,只不过那是用来待客的。
作家郁达夫说过,按鲁迅先生的习惯,他抽烟时总是会将手放进衣服口袋里,在衣服里拿出一支香烟放进嘴里,从不将烟盒拿出来让别人看到。为啥有这个动作,到现在仍然是个谜,也许是因为不好意思让别人看到自己抽烟的牌子。
爱吃甜食
每月发了薪水,鲁迅总要拿出一大笔钱来买吃的,比如去法国面包坊买来40个奶油蛋糕,这种蛋糕在当时是非常昂贵的甜品。一下子买来这么多,一方面是为了孝敬老母亲;另一方面,他自己本来也好这一口。
鲁迅先生曾在日记中写过自己的贪吃。1913年5月2日,日记里有:“午后得羽太家寄来羊羹一匣,与同人分食大半。下午齿痛”。羊羹是一种由红豆做原料制成的点心,口感甜润细腻。为了过瘾,鲁迅居然能够吃到牙疼。
有一次,朋友来访带给鲁迅一包柿霜糖,又香又甜。夫人许广平告诉鲁迅,这是河南名产,性凉,如果嘴生了小疮,用它一搽就好。可等到她说明白时,霜糖已经被鲁迅吃了一大半。但终归这霜糖是有药用价值的,所以鲁迅还是没舍得吃光“连忙将所余的收起,豫(预)备将来嘴角上生疮的时候,好用这来搽”。不过,事情并未按预想的去发展——“夜间,又将藏着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这些,在鲁迅日记中都有记载。
常与友人共饮
胞弟周作人曾回忆过,鲁迅的酒量不大但喜欢小酌,尤其是有朋自远方来把酒言欢。慢品细饮,才能引出浓郁的馥香和耐人寻味的故事。
不过,在《鲁迅日记》中,却能发现鲁迅有过疯狂喝酒的经历。在1912年到1936年这25个年中,凡是关于自己“喝酒”的事儿,他都会写到日记里。比如,鲁迅先生给许广平的信中就曾写过,在1925年的端午节下午,自己馋酒了,一个人就喝了6大杯烧酒,还有5碗的葡萄酒;同年10月,许广平和鲁迅先生正式确定恋爱关系后,许广平就强烈要求鲁迅必须戒烟、禁酒。
后来,鲁迅先生嗜酒的这件事还被“有心人”特意拿出来开玩笑。甚至,曾经有人专门在报纸上刊登漫画作品,画的内容是很大的一坛绍兴酒,旁边站着一个笑迷迷的、身材矮小的鲁迅。
呼朋引伴,开PARTY
鲁迅先生投笔作刀枪,他的批判性文章难免显得冷峻;但是,在生活中,他很随和,是很招人喜欢的人。
作家萧红曾经说过:一般来说,每天下午两三点以后,鲁迅先生的家里就会热闹一些。客人一般都亲自登门,宾主之间其乐融融,谈话时间往往长达几个小时,甚至还会留在家里吃晚饭。有的时候,往往是一波客人还没走,另外一波客人又来了,鲁迅先生还会继续作陪。
写作这样的事,闭门造车肯定是不行的。想要写出含义丰富的作品,少不了要与人打交道,这一点鲁迅先生是非常明白的。他对社会的深刻认知,实际上都是与人们交谈得来的。
活色生香的生活,使得他的文章更加活泼起来。比如说他给自己的文集起的名字总是如话家长:《而已集》、《三闲集》、《准风月谈》、《南腔北调集》, 又比如文章的题目《一思而行》、《人心很古》、《马上支日记》、《论他妈的》等等,也是不拘一格。
在《论“他妈的”》里边,鲁迅先生嘻笑怒骂,充满诙谐幽默的批判,让人感受到国骂的博大和精微:上溯祖宗,旁连姊妹,下递子孙,普及同性……真是“犹河汉而无极也”。但在文章结尾,他突然笔锋一转,这样写道:
……我曾在家乡看见乡农父子一同午饭,儿子指一碗菜向他父亲说:“这不坏,妈的你尝尝看!” 那父亲回答道:“我不要吃。妈的你吃去罢!” 则简直已经醇化为现在时行的 “我的亲爱的”的意思了。
鲁迅先生在作文时这样结尾,你觉得怎样呢?欢迎交流、点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