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糖酒会在上海最早设展
1966年至1976年酒的生产和销售工作都处于较为严格的国家计划控制之下,酒类的生产和流通秩序还是较为正常,呈现出低生产水平,低消费水平下的一种宁静。
1966年,做出了两项影响茅台酒包装的决定。
1966年,贵州清镇玻璃厂为茅台酒厂试制乳白色玻璃瓶(乳玻)获得了成功,开创了酱香白酒玻璃瓶包装的先河。
之所以茅台不用玻璃瓶,是因为普通的玻璃瓶透光,会影响酒质,不利于长期保存,而茅台酒是很适合长期保存的高度数酱香型白酒,故舍弃透明玻璃瓶。另外,酱香型白酒中的芳香物质含量大,容易沉淀,玻璃瓶不够美观。
在这之前,茅台一直用陶瓷瓶和土陶瓶来避免以上问题,但陶瓷瓶造价高,土陶瓶容易渗漏,始终不满意。
新研制的酒瓶美观大气,不渗漏,还能有效防止紫外线,还大大降低了成本。几经改进后,这种酒瓶被广泛采用替代了易碎易渗漏的土陶瓶和成本较高的白瓷瓶,并沿用至今。这对于茅台酒的包装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一是将内销的茅台酒更换了背标的文字。
二是将茅台酒原出口商标“飞天牌”被认为有“四旧”嫌疑而决定停用,取而代之的是“葵花牌”。
1967年
茅台酒厂第一台自制制曲机组试制成功投产,改善了制曲工人的劳动条件
1967年,“葵花牌”正式启用,到1975停止。“葵花牌”面世仅短短9年,非常稀少,如今在收藏圈也极为罕见。
“葵花牌”茅台的葵花商标分两种,最开始为“大叶图案”,正贴的汉字全部为繁体字,一般称之为大叶葵花,大叶葵花存在的时间极其之短,估计时间只有几个月。茅台酒厂最后选择了一款由山东粮油进出口公司拥有的“小叶葵花”商标进行茅台酒的生产制造。
由于大叶葵花未在海外注册,也未被长期使用,存续时间又极短,普遍认为其并未正式上市,曾一度让人以为这种茅台只是传说,或干脆否定这段历史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