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余斌三本随笔。《有书和没书的日子》,书虫之老生常谈,略可一观。《伸懒腰的学问》,涉及甚广,无非活着的诸般事宜,可惜不够深入。最感兴趣的是《喝酒的故事》。盖饮酒一事,在中国,怎么也躲不过去的。即便滴酒不沾者,亦耳闻目睹他人之醉态囧事,李太白所谓“唯有饮者留其名”也。作者在南京大学小有酒名,但他顶多八两的量。当代文人中最能喝的恐怕是杨宪益,赵蘅在《我的舅舅杨宪益》中回忆,在一次聚会中,杨老自干掉过一瓶五粮液和一瓶威士忌。
全世界人民都喝酒,如中国人把酒与文学(文化)融进一个瓶子里的民族却不多。竹林七贤、陶渊明、酒中八仙……好像没有不喝酒的文人。不过作者志不在梳理两者的关系,只是饮酒、读书、授课之余,随手写点喝酒的故事,虽篇幅极短,亦浅尝辄止,却能作杯酒旁的花生米茴香豆,愈嚼愈香,酒也回甘绵长起来。
开篇写花生米,先想起的却是儿时邻居小黑他爸和其老伴陶妈妈。小黑爸爸似乎是拉板车的,嗜酒如命。陶妈妈更是烟酒不离手,坊间传闻她妓女出身,给余斌的印象则与艳冶风骚不挨边。在最正统教育体制下长大的人,扭转观念不容易。作者弦外有音。小黑他们家“桌上有只阔口的玻璃瓶,里面装着油汆的花生米。”待余斌上大学,看同学“倒了半锅油下去,能把花生米淹没,心头忽然发紧,想想陶妈妈惜油如金”,几乎伸手阻拦。
曾几何时,花生米按粒数,有了稀客才肯端上桌面的。这样的日子,80以后的年轻人即使耳闻一二,亦无切身体会。凡亲历者,读之必唏嘘良久。好在没多久,花生米一跃成为酒徒必备之物,又因其经吃,不咸,生活好了以后也没丢掉的下酒菜的资格,只不过做法复杂了一些罢了。
好文字就是如此,让人想到很多以外的事情。酒不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之列,然则高兴时,助兴;苦闷时,浇愁。中国人信奉人无癖不可交,文人又喜以酒入诗文。现在美食专栏遍地皆是,本土酒与酒文化却写得少了,写也是多写红酒。这又与时代风尚挂上钩了。作者写本土白酒黄酒,写葡萄酒、啤酒,我还是喜欢前者。中国文人总有隐士情结、旷逸形状和老庄思想,酒恰好能承载和释放这种需求。“我无文章留,何可事杯殇?”,“天气晚来雪,能饮一杯无?”,有事没事的,老惦记喝上一杯,连下酒菜都想好了。
现在生活好了,日子还是得一天一天地过,酒嘛,也须一口一口地饮。老话说,事要多知,酒要少吃。作者写了《喝酒的故事》,用意不在劝人喝酒,在于以酒为由头,说文化,忆往昔。酒历史很长,其变化跌宕却以近半个世纪为最。而其中蕴含的中国有的酒文化、酒规矩,仍可看作是当代社会的一个侧面。
喝酒是小事,但我们常人的一生不也是由一件件小事组成的么。这么说来,也无所谓事大事小了,更何况作者的酒文章,以小见大,能喝出老酒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