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思路,扎实推进基层监管,实现监管从被动救火到主动预防的转变。卓有成效的监管得到社会多方点赞。
组织企业开展履责报告。泸州由市食安委牵头,每季度组织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报告会。将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的重点企业确定为述责的重点对象,采取书面和口头述责两种模式,每次确定10-15个企业在大会上进行履职报告,由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食安委成员单位、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代表,在会上进行“问答式”现场质询。
强化行政约谈警示。市食安委出台了《泸州市食品安全行政约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约谈权限、内容、方式、程序、后续处置措施等。将未履责到位的区县政府、食品监管部门、企业同时纳入约谈范围,以“新食安法”宣贯、典型违法案例通报、抽检发现的问题、群众投诉等作为谈话内容,采取集中约谈、重点时段约谈或是单独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加强问题整改。
大力提升“快检”能力。将“快检室”建设作为“菜篮子”安全的重要抓手,在主城区18家大中型超市、22个农贸市场试点推行食品快检室建设,配套实行农药残留指标日公示制度,并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按照标志标识、人员管理、检测设备、操作规程、检测标准、开放要求、制度建设、卫生安全“八统一”的标准建设,验收合格的,市政府以5万元/个的标准予以补助。预计用3年时间,建成全覆盖的食品快检体系。
“分级分类”提升监管效能。探索实施产品分等、企业分类、监管分级、任务分担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破解食品行业监管服务对象面广量大与监管力量不足的难题。即:根据产品风险进行分等,根据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抽样检测、行政处罚结果对企业实行分级,经综合评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充分整合了市、区(县)、乡镇三级监管力量,确定巡查频次与巡查范围,确保监管既重点突出,又全面覆盖。
发挥行业协会履责作用。泸州市在创新食品监管模式上,探索出以成立“乡厨协会”和“食品流通协会”,助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对协会的管理,发挥协会在经营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作用,达到以协会约束从业人员、规范行业行为的目的,真正将基层食品安全关口前移、服务前置,使食品安全社会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延伸和扩展。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王强谈到,食品安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基,消费者的需求在变化,监管的力度必须进一步加大。实现食品安全共治需要责任主体、监管部门、广大消费者包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形成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
基层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