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医院对收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了身份证、社保卡在院内就诊“一卡通”。
病人来院就诊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在收费处建卡后(只需首次使用时建卡,无需重复建卡),即可办理门诊诊疗、交费、检查、打印报告单和办理入院、交纳押金等业务(原有就诊卡仍可继续使用)。
身份证、社保卡代替就诊卡,保障了患者信息的一致性,避免了重复建卡造成的信息不准确、“信息孤岛”等问题,提高了诊疗服务的延续性和针对性,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医。
来源:平原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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