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招待国宾、其他贵宾或在重要节日招待各界人士而举行的正式宴会”,称之为“国宴”而在古代,凡国与国之间的外交往来,归属于“宾礼”。《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宾礼亲邦国。”国君宴请各国主要负责人及外交使者的宴会,谓之“外藩宴”。
汉武帝时,越南、匈奴及西域莎车、扜弥等国遣使前来朝献,于是设盛宴款待。“设酒池肉林以飨四夷之客,作《八俞》《都卢》《海中砀极》,漫衍鱼龙、鱼抵之戏以观视之。”(《汉书.西城传(下)》)
到唐代,《开元礼》详细规定了朝廷宴请“藩国使"的礼仪程序:“藩国使"到达京城时,朝廷“束帛迎劳”,安置下塌宾馆,供以馐馔。由迎宾礼官宣布皇帝召见及递交国书的时间。到了这天,使者着本国服装来到官中,由礼官引至太极殿,立于阁门之外,随员捧贡品于后。
礼官入奏,钟鼓奏乐。皇帝盛装坐于朝堂,接受使者的朝拜。尔后,中书侍郎率令史等,捧案至使者面前,使者递交国书。接着是使者向皇帝敬献贡品。
仪式完成后,皇帝设宴款待。皇帝、朝廷重臣、“藩国使等人的席位安排在殿上,其他人的席位在廊下。“接着。乐官引歌舞乐工登阶升座,御膳房进酒,皇帝手持酒盏,乐工奏《韶和曲》。
典仪官又呼再拜”,殿上、廊下之人皆起立行礼,饮酒。酒过三巡,进饭案。饭毕扯案,又行酒,上菜。”宴后,皇帝给贵宾货赐礼品。
史载:武德八年(625年),唐高宗宴请西藩、突厥诸使及本朝五品以上群臣;:贞观七年636),唐太宗于玄武门赐宴三品以上州牧及少数民族族长;长安三年(03年)武则天在麟德殿宴请了日本执节大使田朝臣真人....
明代设置“会同四夷馆”,专负责接待藩国及外邦使节。若来的是“藩王”,皇帝一般都在谨身殿亲为赐宴,届时皇太子及诸王陪饮。规格是“酒九行,上食五次”,还要奏大乐、细乐。
若皇帝不能亲自赐宴,则由皇太子在东官赐宴,规格与前相同:或者由宰相奉旨在中书省后堂设宴招待,规格则为“酒七行,食五品”,其间“作乐杂陈诸戏”。如果来人是一般的使节,由礼部官员奉旨赐宴于合同馆,其规格为“酒五行,食五品。作乐,不陈戏”了。
清代把赐宴蒙古王公及诸国朝贡使节的宴饮,都称之为“外藩宴”《清史稿.礼志.外藩宴》中,将“外藩宴”分为两种,其一是款待蒙古王公贵族的“内藩宴”;
其二是赐给诸国朝贡使节的“外藩宴”;清朝就款待过朝鲜、越南、琉球、荷兰、葡萄牙、俄罗斯、英国等国的使节。中国同样也派人出使“藩国”,这是外事活动之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