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之前,民间酒业

作者:茅酒守艺人 更新时间:2023-02-04 03:24 阅读:500

酒,本就应当是凡俗物。它的这一属性在唐宋时候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体现。千载酒文化的后半页也基本上是围绕民间酒业的发展而展开的,也应当如此。


千年之前,民间酒业


当我们在故纸堆中回望那千年之前的民间酒业发展之状,我们内心可能会生出更多的亲切和熟悉。因为相比于正史之中帝王将相、世家大族被精心加工过的传奇故事,那些市井凡俗气息满满的生活才是最能引起我们共情的。


千年之前,民间酒业


让我们回到千年之前,回到北宋时期,闲庭信步走在汴梁城中的热闹街道之中,走一走,看一看,闻酒香,进酒楼,品美酒,悟人生。彼时,酒楼不仅是供市民饮酒之所,而且有集消闲、饮食、娱乐、聚会等功能的;尤其是都市豪华的高级酒楼。根据宋代文人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的记述:“凡京师酒店门首,皆缚彩楼欢门,唯任店入其门。一直主廊约百余步,南北天井两廊皆小阁子。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檐面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九桥门街市酒店,彩楼相对,掩翳天日……诸酒店必有厅院,廊庑掩映,排列小阁子,吊窗花竹,各垂帘幕,命妓歌笑,各得稳便。”熙熙攘攘,热热闹闹,非市井之中无此等鲜活景象啊。


千年之前,民间酒业


当然,在一般酒店中也有社会下层的各种日常景象:“凡店内卖下酒厨子,谓之茶饭量酒博士,至店中小儿子皆通得谓之大伯。更有街坊妇人,腰系青花布手巾,绾危髻,为酒客换汤斟酒,俗谓之焌糟。更有百姓入酒肆,见子弟少年辈饮酒,近前小心供过使令,买物命妓,取送钱之类,谓之闲汉。又有向前换汤、斟酒、歌唱或献菓子、香药之类,客散得钱,谓之厮波。又有下等妓女,不呼自来筳前歌唱,临时以些小钱物赠之而去,谓之札客,亦谓之打酒坐。又有卖药或果实萝卜之类,问酒肆买与不买,散与坐客,然后得钱,谓之撒暂。”如此处处有之。


此种情况在南宋人耐得翁的《都城纪胜》、吴自牧的《梦粱录》和周密的《武林旧事》里皆有大致相同的记述。这些酒店还卖各种各样的佳肴食物,其他的小酒店也卖煎鱼、鸭子、炒鸡兔、煎肉、梅汁、血羹、粉羹等下酒食物。


史册记载,多是一时风云人物,岂不知民间亦有好酒,亦有鲜活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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