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镇烧酒”,这一让无数酒客神向往之的名头,真正始于清代。清朝大儒郑珍留下一句“酒冠黔人国,盐登赤虺河”,将彼时茅台渡口酒商、盐商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的盛况,一语道之。
可见,在清代历史上,茅台镇的酒,就已名闻天下。不过从1952年第一次全国评酒会开始,到1989年第五次全国评选会截止,我国总共举办了五次全国白酒评选会,在1979年第三届全国品酒会上提出将中国白酒按照糖化发酵剂喝风味区分香型,至此白酒的分类由此既定。
按照酱香的香气,酿造原料所产生的丰富的酚类物质,以及酿造工艺的不同,分出5种香型:酱香型、浓香型、清香型、米香型和其他香型。酱香型就以“酱香突出、幽雅细腻、酒体醇厚、回味悠长”的风味特点当选为四大主体香型之一。
2011年12月,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真正完成,标准编号:GB/T 26760-2011。规定了酱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从汉代的枸酱,清代的茅台镇烧酒到国营茅台酒厂成立、酱香型白酒的确立,酱香酒的历史文化是悠久而丰富的。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长河中,酒和酒文化一直占据着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重要地位。这其中,酱香酒无疑是酒文化中的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