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四川一位律师消费者邢连超以虚假宣传为名将茅台告上法庭,理由是:酒的品名和包装都让他认为是酿造并储藏达到相应年份的老酒,但事实上却只是用“不低于15年”的基酒勾兑而成。邢连超要求茅台集团赔礼道歉,停止销售产品,同时退一赔三。
茅台如何应怼律师和消费者?业内人士对事件怎么看?茅台宣传中还存在哪些争议?业内人士有不同看法。
资深实战营销专家张成贵认为,消费者狂热追捧和盲目消费年份白酒的背后突显其对白酒储藏陈化作用认知的片面、谬误甚至混乱。
首先从品类的角度上讲,只有酿造出的原酒和高品质的勾兑酒(基酒为酿造酒)才有陈化意义。
其次,从白酒香型上讲,并不是所有的成品酒都要经过陈化,只有酱酒、其它香型的原酒、高度酒(基酒为酿造酒)才存在陈化的意义。
第三,白酒也并不是存放的时间越长越好。过度陈放,酒就容易发生水解等化学反映,造成质量下降,口感也会变差。低度白酒更是如此。
消费者对年份白酒在认知上的片面、谬误、混乱的背后是企业热衷白酒年份推广导致的过度营销——误导、夸大、偷换概念甚至不惜造假推广、传播所造成的消费混乱和市场混乱。我们知道,产品卖点的提炼和有效传播是营销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而营销卖点的提炼往往从产品本质、产品外表、产品延伸三个方向上深度挖掘。产品生产工艺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着眼点。而决定白酒品质的生产储藏工艺有三大要素:容器、环境(包括地域的大环境和储藏的小环境)和时间。在营销上,由于前两者不易被多数企业所利用、挖掘、炒作并形成规模推广氛围,从而形成共振共鸣效应。所以,大家不约而同地把卖点聚焦在储藏时间这个点上——即“年份酒”。
其实,对于白酒“年份”,各个厂家的说法是各不相同的。一是说年份酒应理解为专指某一年酿制的基础酒。二是指用贮存了多少年的基础酒经过精心勾兑而成的成品酒的储藏年份。三是根据该酒勾调所用调味酒的储存年限来标注。四是代表的是酒的档次,与实际的年份根本没有任何关系,这恐怕是市场的主流。五是根据酿酒的窖池使用年限界定的。消费者常规理解年份酒通常是前两种,第三种也就是勉勉强强沾点边。
年份白酒消费虚热是受到过度营销的鼓动,其背后是生产厂家追求利润最大化所导致的年份酒生产秩序的混乱。事实上,年份酒营销推广由于受企业本身原酒资源匮乏的严重制约,多数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揣着明白装糊涂、浑水摸鱼地混淆了调味酒和基酒的概念,混淆了白酒陈放储藏年限和发酵池使用年限这两个完全不同的工艺环节。更有个别企业,或用食用酒精做基础酒点上点年份酒,乃至食用香精调味也嚷嚷着叫年份酒。当然,现实中更多的中、小型企业的年份酒通常是用来区分白酒品质档次,追随营销潮流、迎合消费时尚的,这就更是风马牛不相及了。
年份白酒生产秩序混乱的背后是行业对白酒储藏标准制定的滞后所导致的监管缺失,这也是年份白酒一切乱象之根源所在。有鉴于此,国家有关部门年前就对年份酒概念喊了停。
于是,年份酒主流有脱胎换骨转入“窖龄”、“洞藏”的趋势。那么,这条路到底能够走多远呢,我们还是拭目以待。
作者张成贵现系河南省酒业协会营销策划专家委员会执行秘书长,资深实战营销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