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衡昌烧坊经销商被罚60万,原因是“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这本来感觉也没什么,以为是经销商不听厂家的话胡乱宣传、夸大宣传。但仔细一看确不是这么回事儿,原来是完全颠倒过来的,是经销商代为厂家受过。
从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了解到,衡昌烧坊经销商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罚60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处罚书显示:
2022年1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有一块高约1米、宽0.6米的可移动式宣传制品,该宣传制品内容为“衡昌烧坊 百年酱宗 仁怀县志记载,1929年周秉衡在茅台村开办‘衡昌酒房’。1941年赖永初接管周氏‘衡昌酒房’,并更名为‘恒兴酒厂’。生产的酒先名‘衡昌茅台’,后名‘赖茅’。
1953年7月茅台酒厂接办‘恒兴’酒厂。同年八月,茅台酒厂正式取名‘贵州省茅台酒厂’。衡昌烧坊 纪念装 统一零售价2999元/瓶,衡昌烧坊经典装 统一零售价1599元/瓶”。当事人于2021年7月起至调查之日截止,在其经营场所摆放宣传制品,在经营场所摆放的宣传制品即使不是当事人制作,但当事人作为产品经销商,实施了在其经营场所张贴、摆放宣传制品的行为,对于宣传制品的真实性,当事人不能提交证据证明。该宣传牌和宣传版面使消费者对其销售的衡昌烧坊的历史渊源产生误解,构成虚假商业宣传。
当事人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无任何法律意义上的关系,使用“贵州省茅台酒厂”进行宣传也没有获得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或许可。
我们都知道衡昌烧坊作为环球佳酿酒业集团旗下的高端酱酒品牌, “茅台本源、衡昌烧坊”,伴随铺天盖地的梯箱广告,打着茅台概念的酱香酒——衡昌烧坊,带着复古国潮风走进大众的视野。邓鸿也在多个场合自称为“茅台本源”“茅台源头”。
品牌讲故事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牵强附会、扯虎皮拉大旗就感觉有点掉档次。“衡昌烧坊”是赖茅前身。衡昌烧坊创始人周秉衡幼子周正明的口述实录其中提及,1927年周秉衡在茅台镇买地40亩,从而奠定了建厂基础。该厂位于茅台镇郊丘陵地,面向该镇主干道,北面赤水河,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建筑厂房五栋,酒窖十七个,发酵池两个,购马骡十七匹。1941年,赖永初收购了父亲在大兴实业公司的股份,将“衡昌烧坊”改名为“恒兴酒厂”。直至50年代初,当地政府接管,其产能在三家酒厂名列前茅,其厂址仍是茅台酒的主要生产车间。
所以从这段历史来看,此衡昌烧坊跟彼衡昌烧坊没有半毛钱的关系,酿造工艺上没有传承,生产车间窖池更没有关系,纯粹就是移花接木,欺骗消费者。
那既然这样,为什么强行这样去这样宣传呢?我们从这段采访中不难找到答案。2022年6月4日,糖酒快讯在对邓鸿采访中提及,做企业销售或者什么模式都不重要,重要的还是品质、品牌这两个事。“我要去做一款高品质的酒,那么同时我又希望在品牌方面收购一个老品牌,把它慢慢复兴起来。我觉得是缘分,衡昌它的历史各个方面都符合我想去做这件事的一个条件。衡昌在历史上有记载,叫衡昌酒坊,就是酿酒的酒坊。” 邓鸿采访中称。
他们的逻辑就是不管有没有关系,历史上只要有我就可以去做,表面上看去他还是在做一件恢复老品牌功德无量的事情。其实质就是一个“三无产品”,无历史、无传承、无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