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酒类的消费税有两项,第一项是不管什么酒,统一先收五毛钱一斤;第二项是计税价(与出厂价有关)的20%,两项是叠加的。
日前,有人大代表提出,“一瓶3000元零售价的茅台和一瓶10元的广东米酒,同样征0.5元从量消费税,存在不合理之处,建议按国家统计口径统一以65度计算白酒产量来折算计征从量消费税”。
(图片来源于广东省财政厅)
据广东省财政厅网站6月23日消息,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6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显示。
从这个答复来看,白酒的消费税后续主要有两个可能:第一个可能是,直接取消上面说的第一项五毛钱一斤。第二个可能,就是根据读书不同修改20%这个税率,度数越高,税率越高。
按常识来看,取消第一项应该不大能实现。但是第二种情况如果实行的话,那么就大概率意味着将要上调高度酒的消费税率。
一旦上调消费税率,对于提价能力强的高端酒,可以向消费者传导,所以影响不会很大;但是对于那些提价能力弱的中低端酒,必然会对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税收政策对白酒行业的影响重大,每一次的调整对白酒行业的格局产生深刻的影响。此次,消费税从生产环节转移到流通环节,之所以酝酿这么久,是因为也会面临很多阻碍,白酒销售流通环节存在点多面广掌控难的问题。
目前,消费税主要在高端化妆品、高档首饰、汽车、高耗能产品、烟酒等行业内实施。但这些产品的流通环节主要在商超、专卖店出售,征收环节比较清晰。而白酒的销售渠道众多,烟酒店、商超、团购、批发商等渠道都有销售,因此,在哪个环节征收很难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