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2月,贵州省粮油进出口公司下文通知:同意从1984年1月起,外销茅台酒的包装瓶盖全部改用为扭断式防盗铝盖,并取消了原来的丝带和小标签。
1987年1月,内外销茅台酒的包装统一由过去的塑料盖全部改用为扭断式防盗铝盖;1997年11月,茅台酒厂首次使用珠海龙狮瓶盖厂生产的塑料仿意大利瓶盖;1999年5月,正式开始大量使用。
茅台酒的包装容量规格,根据市场变化要求和国际上量制的日趋统一,逐步有所改变。1952年2月以前,茅台酒的销售分为散装和瓶装,散装盛酒用具为猪血处理后糊皮纸的竹篓子,虽然容量为50公斤,但是酒渗漏损失比较大,于是,从1952年2月起,茅台酒全部改为陶瓷瓶装,分为500克装和200克装两种。
当时的灌装地点在茅台酒厂内,贴商标的地点分别在遵义、贵阳、重庆3处。重庆方面由茅台酒厂派专人贮运包装,专办对外省的供应。1954年后,包装全部由茅台酒厂自己负责。
1964年,茅台酒的包装标准为:“成品装于642毫升外壁黄褐色、内壁白色瓷瓶中,瓶口塞软木塞,外用红色胶帽封固,瓶身贴‘麦穗红五星’商标及中文说明,外包装则以白绵纸包裹”。
1959年,古代酒旗化身的红飘带印上“中国贵州茅台酒”,随意飘然地挂在用于外销的白瓷瓶“金轮牌”茅台酒瓶颈处,中国元素造型的茅台酒开启了红带飘飘的新纪元。
为了防止酒瓶在运输途中磨损,棉纸包裹在酒瓶上,轻薄、透气的棉纸与在储存过程中不断发酵的茅台酒相得益彰。
裹在茅台酒身上的棉纸,弥漫着历史的气息,印记中华文化之精粹,是茅台酒发展的见证。尽管这样,土陶瓷瓶依旧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作为内销的茅台酒瓶。
茅台酒厂不断试验,更换更适应的包装材料生产厂家。1966年,贵州清镇玻璃厂通过技术攻关试制乳白色玻璃瓶获得成功,茅台酒瓶开始大面积换装,素雅而纯净的乳白色茅台酒瓶越来越受到市场认可,内、外销统一改为乳白色玻璃瓶包装,茅台酒厂逐步结束了用土陶瓷瓶的包装历史,白瓷瓶的茅台酒也再难觅踪影。
乳白色玻璃瓶、圆柱瓶身,熟悉的茅台酒形象就此而定格,一直沿用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