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史前酿酒的技术能力,目前我们只能推测而无法判断,但酿酒设备则可以通过实物来考证。
中国酿酒最早始于谷物酿酒,谷物是酿酒的原料前提,但谷物的出现不等于酿酒出现,我国考古界发现的史前谷物遗存可上溯到公元前5000年,仅黄河流域出土炭化粟的新石器遗址就有十多处。这些史前谷物遗存充分说明了我国农业生产起步甚早,却不能反映酿酒条件的完备,因为酿酒不仅仅需要谷物,还需要设备和技术。
有关史前酿酒的技术能力,目前我们只能推测而无法判断,但酿酒设备则可以通过实物来考证。为此,判定中国酿酒起源年限,只能先从史前器具方面着手。
以前的研究者多从陶制饮用器上来臆测酿酒起源,考古及文物学界也常将出土的一些陶制器皿定名为酒器。然而陶制饮用器皿的出现也不能够证实酿酒已经产生。我国最早的陶器见于中原地区,距今已有9700—10500年。自陶器发明之后,人们大多将其用作炊煮器具和饮食器具。陶制的盛器和饮器既能盛水和饮水,也能用于盛、饮酒或其它液体,比如谷浆、果浆、兽乳等。早期文化遗址中出土的尊(zūn)、罍(léi)、盉(hé)、斝(jiǎ),很多学者认为是酒器,其实不然,这些酒器或许用于盛饮其它饮料,或许更有其它用途。
陶斝
比如说,山西襄汾陶寺龙山文化晚期大墓出土的陶斝,其内盛有猪头,并与陶灶同列摆放,似为烹食用具,这足以使那些认为“斝”是酒器的人无法解释。
陶尊
再比如说陶尊,很多人认定是酒器,但有的学者已考定商代的陶制大口尊是一种量器,用以盛放并计算谷物,如果此说成立,那么更早时候的陶尊或许也有此类用途。据此可言,单凭一件器物,还不足以确证其属于酒器,更不足以说明酿酒出现。
要想准确判断中国酿酒起源年代,必须寻找到成套组合的酿酒器具。可喜的是,1979年,山东莒县陵阳河大汶口文化晚期墓葬“墓17”中出土了一组成套的酿酒器具,计有大口尊、沥酒漏缸、接酒盆、盛酒瓮等实物,这是我国史前考古中首次发现的成套酿酒用具。
古代酿酒一般在缸形器内发酵,这种缸形器或叫大口尊。“墓17”出土的大口尊系真砂粗质陶,通高50厘米,口径43厘米,胎壁厚重。该器腹下部与腹上部颜色明显不同,上腹部色深黑,下腹部灰中泛白,似乎与穴埋有关。古人酿酒常将缸形器全埋或半埋于穴中,目的在于保持发酵期间的恒温状态。这件大口尊出土时内壁有水锈样沉淀物,还没有人拿去鉴定是否属于酒液残渣,但就直观效果来看,这件大口尊盛过液体,并有沉淀物。于此推测这件大口尊用于发酵酿酒,当可成立。
“墓17”发现的成套器具,其关键在于那件沥酒漏缸。漏缸系夹粗砂褐陶质,通高42厘米,口径57厘米,直壁,平底,底部径51厘米。让人兴奋的是,缸的底部中间有大圆形镂孔一个,孔径10厘米,因而命名此缸为“漏缸”。古人酿酒,采用过各种各样的滤酒方法,以便让酝酿后的酒液与糟体分离,其中渗漏法的使用年限最为久远。“墓17”的这件沥酒漏缸就是一种滤酒器具。在使用时,滤酒者会在缸内放上一层过滤网(或用竹篾编成),然后把大口尊里的发酵液体倒入漏缸,让其渗漏,这样,酒液滤入接酒盆内,酒糟依然保留在漏缸内。
在“墓17”中,与大口尊、沥酒漏缸同时放置的还有盆和瓮,这自然就是接酒盆和盛酒瓮了。如此四组一套,正好反映了中国谷物酿酒的工艺流程。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大口尊上刻有一副图案。图案刻画的是沥酒缸与接酒盆,两侧为禾叶摹画,这更加证实了莒县大陵河“墓17”中出土的成套器具为酿酒器具。这充分表明,4800年前的莒县先民已经学会了酿酒,并对酿酒有了艺术思维。
据上可说,中国酿酒有证据的起源年代应为大汶口文化时期。莒县大陵河墓址出土的实物证实了大汶口文化晚期的谷物酿酒已经十分成熟。可能在这之前,酿酒已经慢慢出现,但也不可能无限延伸。除非我们发现时代更早的成套酿酒器具,否则就不能人为地把中国酿酒起源年限再向史前推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