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寻
唐人白居易有诗云:“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时身先死,一生真伪有谁知?”说的是王莽在未篡位时,以谦恭仁孝广获赞誉,可是篡位之后,则骄横不可一世,终致败亡。确实如此,王莽当上皇帝后,和之前判若两人,篡位前的他敏感、自制,对各种批评意见都非常重视,可以说是从善如流,积累起众望所归的威信。当上皇帝之后,变得固执、迟钝,听不进去任何规劝,制定并强行推行一系列的错误政策,这些政策不仅摧毁了他以前积累起的清誉,而且直接导致了他的灭亡。
其实,王莽代汉这件事儿,不仅现代人没什么意见,就是当时的满朝文武、甚至刘氏皇族,都没有多大的抵触,刘氏皇族中的两次小反抗都不成规模,很快被王莽镇压下去了。可以说,王莽代汉是众望所归,大家期望他能带来国泰民安的好日子。
王莽真正的错误还是他强行推行的改制政策,他不仅灭亡了西汉,也灭亡了自己。
王莽改制已成为历史,但对他改制的评说却从未休止,历朝历代都有不同的看法,本文试图从新的角度,谈些对王莽改制主要政策的理解,以就教于方家。
1 “王田”“私属”政策
“王田”政策是王莽接受孺子刘婴禅让后第二年(公元9年)就推出的一项重大政策。
《汉书•王莽传》对“王田私属”令的主要内容与制定理由有明确的记录,不妨摘录如下:
莽曰:“古者,设庐井八家,一夫一妇田百亩,什一而税,则国给民富而颂声作。此唐虞之道,三代所遵行也。秦为无道,厚赋税以自供奉,疲民力以极欲,坏圣制,废井田,是以兼并起,贪鄙生,强者规田以千数,弱者曾无立锥之居。又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制于民臣,专断其命。奸虐之人因缘为利,至略卖人妻子,逆天心,悖人伦,谬于‘天地之性人为贵’之义。《书》曰‘予则奴戮汝’,唯不用命者,然后被此辜矣。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疲癃咸出,而豪民侵凌,分田劫假。厥名三十税一,实十税五也。父子夫妇终年耕耘,所得不足以自存,故富者犬马与菽粟,骄而为邪;贫者不厌糟糠,穷而为奸。俱陷于辜,刑用不措。予前在大麓,始令天下公田口井,时则有嘉禾之祥,遭反虏逆贼且止。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田圣制,无法惑众者,投诸四裔,以御魑魅,如皇始祖考虞帝故事。”
先对其内容进行简要的解释。
所谓“王田”,就是把天下所有私人手里的土地(按王莽的理解应叫“私田”)统一收归皇帝所有,变成“王的土地”,简称“王田”,由皇帝按每户家(男口不满八人)一井(即900亩)的原则平分,谁家多出的土地要分给亲属、邻里、乡党们,有些现代学者把这个政策称之为“土地国有化”。
所谓“私属”,就是奴婢,这些人是从人力市场上买到富贵人家做仆人的,完全受主家支配。王莽说这些人应是自己家里的人,应由自己支配自己,所谓“私属”就是指奴婢本是自己家里的家属(自己属于自己),不能再继续买卖。
至于制定这些政策的原因,王莽说得理直气壮。
先说他推行“王田”的理由。他说本来古时一夫一妇有百亩田,按十分之一比例交税,但商鞅变法破坏了这个规矩,允许土地自由买卖,结果导致土地兼并的发生。汉代初年,虽然规定按三十分之一交税,但由于土地兼并,无地或少地的人还要租地主的地种,要给地主交租,租、税加到一起,实际上相当于十分之五的税负了。土地兼并使“强者规田以千数,弱者曾无立锥之居”“父子夫妇终年耕耘,所得不足以自存。故富者犬马与菽粟,骄而为邪;贫者不厌糟糠,穷而为奸。”王莽这些话说得极其煽情,不仅当时骗了很多人,而且一直骗到后世,直到今天,很多现代历史学家一提王莽的“王田”制,还引用他的这些话证明:西汉末期土地兼并,导致农民流离失所,王莽的王田改制是为了解决土地兼并问题进行的有意义的土地制度改革尝试。
然而细想来,王莽那些话纯属自欺欺人的谎言。诚然,土地自由买卖必然会引起土地兼并,而土地兼并是社会上贫富分化的基础,而且,穷人和富人过的日子有天壤之别,这些都是事实。但是,贫富分化、贫富有别,不是某一朝代、某一时段的个别现象,而是遍及一切国家、一切时代的共同现象。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这是董仲舒在西汉鼎盛时期就说过的话)的事实,比如在当今最为发达的美国、西欧各国,依然有占地万亩的大农场主,也有无家可归、露宿街头的流浪汉。就是号称最为公平的现代计划经济时期,那时高级干部的住宅面积一户也达上千平米,而普通工人一家五口蜗居在三十多平方米的小屋之中。所以,无论何朝何代、何国何制,到任何一个国家中都能看到贫富差别,也都能找出“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实例,既然有贫富差别,就有生活品质的差别。古代富人吃饭用的一只金碗,就顶一户中等人家的全年收入,现代一位富人喝一瓶好酒,就等于一位普通工薪族半年的收入。也就是说贫富分化无时无刻不存在,可是农民起义并不是无时无刻都在发生的。从王莽当政前后的情况来看,虽然元、成、哀、平四位皇帝一代不如一代,但在四十多年间并没有发生大的农民起义。平帝死后,王莽当“居摄”“安汉公”“假皇帝”时,约五年的时间,也没发生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在这近五十年的漫长时间里,一直是“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要是从董仲舒时算起,该有100多年了),而且奴婢现象十分严重,王莽的叔叔家里就僮仆千人,他自己家里也有,他的一个儿子就是因为杀了仆人被他逼死的,可那么长的时间里,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真正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如绿林、赤眉起义)倒是发生在他当了皇帝,推行“王田”改制的过程中。铁一样的事实证明:贫富分化(包括导致贫富分化的土地兼并)并不是发生农民起义的原因,他的王田改制才是农民起义的真正原因。
笔者认为,土地兼并、贫富分化只是王莽推行“王田”改制的借口,根本不是他的真实动机。他要真有平均主义的理想,为何不把他的皇宫给天下的农民共住?跟农民的小屋相比,那也算是田连阡陌了,他做不到,也不想做。
“王田”政策错误很严重,后果也很严重,影响深远:
1、他所举出的理由是一个事实,所以马上能引起很多人的共鸣,具有强烈的煽动力和号召力。
2、他所提出的目标是一个根本无法实现的目标,永远不可能实现。
3、在实现他的目标过程中,一定会发生血流成河的惨剧,最后还是回归贫富分化的常态。
再具体些说,他提出的这种理由能一下子就赢得穷人的支持,穷人觉得把地主的土地分给我,我会好好耕种,但真当每个人都有平均的土地后,劳动成果无法体现差别,所有的人都不好好劳动了,社会生产遭受破坏,还得靠战争重新分出强弱贫富来。
王田制实际施行的情况史书上没有系统的记载,零星的记载反映的信息是,为了推行这个政策,王莽杀了不少人,但引起的后果是数以百万计的农民流离失所,进而啸聚山林,揭竿而起。在推行三年遭受重创之后,王莽于始建国四年(公元11年)下诏废止了这项政策,但为时已晚,汹涌澎湃的农民起义已无法控制了。
王田改制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它触犯了人类社会存在的最基本的文明基础。人生而不同,有勤懒智愚之分。勤者、智者爱劳动、会劳动,故而积累起比贫者更多的财富(包括土地和金钱),享受比贫者好的生活,贫者之所以贫,是由于智力和品德上不如别人所致。但贫者也渴望过上和富人一样的生活,有羡慕嫉妒恨的心理,也是人情之必然,加上富人生的儿子也多又懒又笨,但却仍过着富人的日子,这就更让贫者生气。健康正常的社会机制是贫者生出的儿子如果又聪明又勤快,他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勤劳致富,收购那个富人不肖儿子的田产,自己过上富人的生活,富人的儿子沦为贫者。最不正常、也是最糟糕的办法就是以暴力手段剥夺富人的财产,然后谁也不劳动,直到把财产糟蹋掉,谁都没有粮食吃,靠互相杀戮重建贫富差别的正常秩序,王莽的王田改制就是如此。
再说“私属”问题。
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就得先把“奴婢”这个词到底指的是什么搞清楚。奴婢,指的是在官僚或富裕人家从事服务劳动的人,被称为“奴”“仆”“佣”“婢”“僮”等,按现代的理念理解,就是保姆、司机、杂工、保安之类的家政服务人员,《史记》中记载,卫青就曾是平阳公主的“家奴”。当时已有人力资源市场(可能和骡马市场挨着,就像现代人力市场与汽车市场挨着一样)。这些人是从人力市场上“买”来的,所谓“买”是要付给这个人的父母一笔钱,相当于把这个人的一部分工资预支给他的父母了。这个人到雇主家后,雇主除了管吃管住外,还要给他(她)发些零用钱,到了论婚论嫁时,有时还要出钱帮他们成家。这些人成家后,有些返回农村种地、过自己独立的日子,有些则仍然在雇主家里工作。这样的“家政服务人员”就是中国古代史书中的“奴婢”。
汉代的“奴婢”现象比较突出,即数量剧增,那是因为国家统一的时间长,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国民财富增加,城市化水平提高,城市人口剧增所致。城里的富贵人家多了,对家庭服务人员的需求也随之增加,所以才有专门的“人市”兴起。
从实际情况来看,那些到富贵人家当奴婢的人也是心甘情愿的,这里的生活条件和收入水平远比在乡下种地强,就和现在很多人还得托门路、找关系才能给一位高官当司机或保姆一样,人家“奴婢”们把能进富人家打工当作实现幸福生活的途经。
可王莽却把禁止“奴婢买卖”的理由说得那么煽情:“又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制于民臣,专断其命。奸虐之人因缘为利,至略卖人妻子,逆天心,悖人伦,谬于‘天地之性人为贵之义’”。这段话里,他有两处偷换概念:一是把与牛马市场挨着偷换成与牛马关在一起(当然也不排除马夫、车夫就住在牲口棚里),以此隐喻把人当牛马一样;二是把付人工钱当作买卖人口,后人不明就里,受其欺骗,以为当时的“奴婢”就是完全没有人身自由,任由主家打骂,过着牲口般生活的奴隶。
王莽这项政策的动机同样不是他所说的恢复天伦,遵守“天地之性人为贵”的天义,因为他并没有大规模遣散他宫中的宫女和太监(那更违悖天理),而是在自己享用这一切的同时,要求别的富贵人家不能再雇佣家政服务人员。
这项政策的执行过程也是很血腥的,史书记载,有很多人因为继续“买卖奴婢”而被判刑坐牢,甚至杀头,但仍禁止不住,三年之后,王莽自己宣布这项政策作废了。
实际上,“私属令”受到了买卖双方的抵制,城里雇佣“奴婢”的人家非官即商,都是富人,他们的家务劳动总要有人搞,而且商人家的“奴婢”就是他的专业员工,没有这些人,铺子就没法儿开了,没有仆人伺候着,官员也上不好班了,对这些,王莽只能默认。他本来想做的是保留存量,不加增量,旧的人不裁,新人不加。可是旧人总有各种原因离开的,新人总要补进来,而且每家到底保留多少奴婢才合理合法,也没个固定的标准,这项政策没法儿执行下去。从“奴婢”角度看,大多数人也不愿回乡下老家,谁进了城还想回去啊!所以,这个政策根本就执行不下去。
前文已指出,王莽制定“王田私属”政策的原因与出发点,根本不是他纸面上所宣称的那些内容,他制定这些政策的真实动机是什么呢?他没有说,史书上也没有记,后人只能凭借各自的想象进行推测了。
◎上图为徐州汉画像石博物馆内的汉代奴婢画像石,下图为现代家政服务人员在晚宴上服务
中国古代的奴婢其实和现代社会的家政服务人员一样,是为一些富人家庭服务的工作人员。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出卖的是劳动力,有人身自由,并非现在一些人所认为的毫无人身自由、任凭雇主买卖、与牛马无异的奴隶与商品。
2 五均六筦政策
五均政策是王莽推行的城市工商业经济管理政策。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即他当皇帝后第二年,王莽颁布了五均诏令:“夫《周礼》有赊贷,《乐语》有五均,传记各有斡焉。今开赊贷,张五均,设诸斡者,所以齐众庶,抑并兼也。”
在首都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共六大城市设置五均官,原长安东市市令、西市市令以及洛阳等五城的市长,均更名为“五均司市师”,其下再设置交易丞五人和钱府丞一人。五均机构的职责主要有:
1、调控物价。各司市要以本市场四季中间一个月(二、五、八、十一月)的商品交易价格为基础,根据商品高低质量,制定出上、中、下三种价格,称为“市平”,即标准价。各地的市场物价允许有差别。当市场物价超过“市平”价格时,由均官按照“市平”价格出售所掌握的货物,促使市场物价回落。当市场物价低于“市平”价格时,则不予干预,以防止囤积居奇行为。
2、收购滞销的重要民用商品,保护生产者积极性。如果五谷布帛丝绵等生活必需品出现滞销,由各市均官按其成本价予以收购,不要让出售者亏本。
3、进行赊、贷活动。民众因为祭祀、丧葬缺少费用时,可向钱府官借钱,不付利息,但用于祭祀的借贷必须在十日内归还,用于丧葬的借贷必须在三个月内归还;凡欲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缺乏资金者,也可向钱府官借贷,按其经营所得的利润收取利息,一年利息的收取不得超过其利润总额的十分之一。
4、“工商能采金银铜连锡登龟取贝者,皆自占司市钱府,顺时气而取之。”这些工商业者,要把产品及所得向司市钱府如实申报,由司市钱府按当时行情收所得税(至于收几成税没有详细记录)。
同年,王莽又推行六筦之令,制盐、冶铁、酿酒、铸钱由国家经营,征收山林川泽渔采之税,加上五均政策,合称为“六筦”。
“五均六筦”说白了,就是由国家接管主要的赢利性工商业,统一控制资源,当然打的旗号是“齐众庶,抑兼并”。
在中国历史上,在绝大部分时间里,工商业是由个人从事的,富商大贾无朝不有。国家垄断工商业的情况有,但不多,最有影响的是三次,一次是王莽的“五均六筦”,还有一次是比他早的汉武帝的“盐铁专营,均输平准”,再有一次是比他晚的宋朝王安石的变法。不过汉武帝和王安石的工商业国有化政策,目的很明确,就是从民间搂钱,支持对外战争,是一种非常规的战时经济政策。可王莽不是,他当政时国家财政并不紧张,也没有大规模的对外战争计划,所以,他这套政策根本的出发点还是出于享受权力快感的动机,既然乡下的土地都归他支配了,城里的工商业也得归他支配。
从执行的情况看,当然不好,特别是征收山林川泽渔采之税,成了激发农民起义的直接原因。原来在饥荒年间,农民还可以跑到山林采野菜野果,去湖里打鱼熬过困难时期,但现在这些东西也要上税,不堪忍受的农民只好造反。
国家自营工商业,古已有之,有些一直延续至今,比如食盐的官营制度就是如此。但在绝大多数时期,绝大多数的工商业是由私人从事的,每个工商业个体的积极性和灵活性创造出了工商业的繁荣,中国在整个古代时期,是世界上头号富裕大国,和私营工商业的贡献密不可分。在绝大多数时候,国家只控制几种最重要的物资生产,如盐、铁和茶叶,这些物资有时控制,有时不控制。大规模搞工商业国有化的就这三次,每次的效果也都不太好,汉武帝算是始作俑者,好在他发动对匈奴的战争扩地千里,算是打胜了,所以,人们觉得这个代价值得付。王安石变法搜刮了钱,但对西夏的战争没打赢,国家还得年年纳岁币,所以广受诟病。王莽的“五均六筦”是最没名堂的,搜刮了很多钱,存在府库,但弄得天下汹汹,直到自己垮台。
◎四川博物馆内的汉酒肆画像砖
这幅图反映的是东汉初年酒肆卖酒的情况,从规模上看,应该属于老百姓个体私营。事实上,中国古代的酿酒、卖酒行业多是私营性质的,只有少数时期政府会将酿酒、卖酒权收归国有,由国家掌控,如汉武帝的盐、铁、酒专营,王莽的五均六筦政策,王安石的变法。不过汉武帝和王安石是出于战时需要采取的一种非常规性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允许私营酒肆的存在,而王莽则是出于享受权力快感的目的,完全禁止百姓私酿私卖,违者重惩。王莽这样做的后果是市场大量酒肆破产,工商业者贫无所依,民不聊生,这也是城市工商业者反对王莽的重要原因,王莽后来也是直接被商人杀死。东汉建立后,五均六筦政策便被废除了。
3 币制改革
王莽从当“居摄”时起,一直到灭亡,共进行过四次币制改革,大致过程如下:
居摄二年(公元7年),王莽进行第一次货币改革。在西汉的五铢钱外,另外加铸了三种货币:一是错刀,一枚错刀可以当做五铢钱五千枚使用;二是契刀,一铢契刀可当做五铢钱五百枚使用;三是大钱,一枚大钱可以当做五铢钱五十枚使用。五铢钱、错刀、契刀、大钱四种钱币共同在市场上流通。
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因嫌五铢钱是汉代钱币,而“刘”又是由“卯、金、刀”组成,新朝既立,就应当使用新的货币,为了表示“皇天革汉而立新,废刘而兴王”,于是废除了五铢钱、错刀、契刀三种钱币,只留大钱和另外加铸的重达一株的小钱在市场上流通。小钱一枚可当五铢钱一枚,大钱和小钱共同在市场上流通。这是第二次货币改革。
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王莽因为新的货币不流通,实行新的货币制度—宝货制,这是王莽第三次货币改革。王莽认为“宝货皆重则小用不给,皆轻则僦载烦费,轻重大小各有差品,则用便而民乐”,简言之就是钱币面值太大,买小东西、便宜东西时就不方便使用,所以应该加铸一些小面值的钱币,以方便百姓使用。于是,王莽使用了五种货币材料,即金、银、铜、龟、贝,六种名称,即黄金、银货、钱货(铜)、布货(铜)、龟宝和贝货,五物六名二十八品,也就是二十八种货币,共同在市场上流通。宝货制由于币种种类繁多,币制换算复杂,扰乱了市场交易和社会经济生活,“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无法流通。不得已之下,王莽只能宣布实行大钱和小钱两种货币,其余的尽皆停止使用。
第四次货币制度改革是在天凤元年(公元14年),王莽废止大钱和小钱,另外铸造货布、货泉两种货币。货布重二十五铢,当五铢钱二十五枚;货泉重五铢,当五铢钱一枚。同时又因大钱为日常民众所使用的钱币,不能轻易就废弃不用,故而可贬值当一货泉,继续使用六年。
王莽货币政策的出发点同样引起后人的猜想,又有许多人呜呜滔滔地大谈西汉末年的财政危机,好像王莽是为了解决财政困难而搜刮钱财、一次又一次地进行币制改革似的。
然而,如果放弃那些主观臆想(这些臆想是以王莽还是个正常人,有正常健全的理性去解决自己面临的实际问题为假设前提的),从史书上实际记载的情况来看,王莽搞货币改革的根本动机一是出于对天命的迷信,一是出于对数字游戏的沉湎。
王莽第一次货币改革是他还在当“居摄”的时候,那时候的名义皇帝还是两岁的孺子刘婴,王莽以汉室的命运不旺为由,搞一次货币改革冲冲喜,其中,选用了一种古代货币的形制:刀币,即契刀,他的理由是汉室刘家运势不旺,刘姓有个“立刀旁”,现将货币改为刀币,有助于刘家运势兴旺永久。可是没过几年,他从孺子刘婴手上夺过皇帝宝座之后,搞第二次货币改革时,又废除了第一次货币改革加铸的错刀、契刀等货币,理由是这些货币有刘姓的立刀旁。为与刘家彻底切割,他给自己的货币取名为“布”。
王莽对天命的迷信是真是假?这个问题曾经让笔者很迷惑。说他是真的相信天命吧,可他做的这些障眼法儿不都是骗人的吗?他自己一定心知肚明,那些祥瑞符篆之类,全是人为编造,甚至他自己派人编造的,他怎么能相信这是天命显现的标志呢?可要说他不信吧,他在面对起义军大军压城时,竟然带领群臣来到长安南部,设坛向天哭诉,义军破城,王莽坐在他那骗人的“法器”威斗上,还叫嚣“天生德于予,汉兵其如予何”?分明一副走火入魔的样子。
想来想去,我推测,王莽对“天命”这个玩意儿是半信半疑的,他有时觉得“天命”是障眼法,是骗别人的东西,所以肆无忌惮地编造天意,如祥瑞之类。有时,他又觉得天意这东西可能真是存在的,要不是有老天保佑,自己那套拙劣的戏法怎么就能把天下人给骗了呢?至于他死之前还表现出一副坚信天命的样子,则是两者合一的表现:既需要做出坚信天命的样子,以继续欺骗追随者为他卖命,又要克服自己内心的恐惧,给自己壮胆。
王莽本人爱读书,曾经被贬回老家幽居了三年,幽居时没少读书。读书人有些共同的弱点,就是喜欢在纸上设计各种方案理念,而且,如果幽居的时间越长—其实就是无所事事的时间越长,空想出的各种方案就越多,越复杂。他带着这种思维习惯当了皇帝,有条件将自己凭空想象的各种复杂设想在现实中落实,币制改革之所以具有那么多花里胡哨的名称和繁复难懂的兑换关系,是他智力游戏的结果,他觉得挺好玩的,也挺方便的。他在幽居没事儿时自己也许已换算得极溜,所以,他想象不出来,在别人那里,这是多么恼人的啰嗦事儿。
这种出于迷信和数字游戏迷恋的政策当然不会有好结果,由于他推行的官方货币太复杂,所以,民间交易者还是习惯于使用简单易识、易换算的五铢钱,所以私下流通、铸造五铢钱的不在少数。王莽一开始还杀那些私铸钱的人,后来因为犯法私铸钱的人太多,无法都杀了,只好减轻处罚,改为与妻子一起“没入官奴婢”(可见王莽并没有尽废奴婢,还是保留了官奴婢,足见其“私属令”之虚伪)。王莽的货币政策扰乱了正常的经济流通过程,每次改革,都导致一批人家破产,积累了深刻的对立情绪,破坏了国家的经济基础。
4 官制改革
王莽的官制改革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将官职名称、行政机构名称重新命名。按他自己读书时杜撰出的新官署名和官职名,进行所谓“机构改革”。如把郡太守改为“大尹”,县令、长改为“县长”等(本期孟祥才先生的长文有较详细的介绍,此处就不赘言)。
官制改革的另一项内容是官员薪俸制度的改革。王莽当上皇帝之后,为了标榜他“均贫富,等贵贱”(他叫“齐众庶”,是一个意思)的理念,给官员大幅度减薪,规定自公卿以下各级官员一月之禄只有布二匹或帛一匹,在此之前,这些官员的俸禄远高于此,以月俸160石左右的太守为例,折合每月至少六十匹布或三十匹帛。他的官员薪俸改革,一下子等于把官员的收入降了百分之九十还多。到天凤三年(公元16年),他当皇帝已经八年时,可能实在熬不下去了,他终于推出了一项新的俸禄制度改革方案,制度依然繁琐,规定从四辅公卿大夫到最低级的舆佐,共分十五个等级,俸禄最低者一岁六十六斛,以上依次递增,到四辅为万斛,据孟祥才先生研究,这个薪俸水平已和西汉初年的水平相当。但是王莽却增加了一个引起了更严重后果的附加条件:官员能否拿到这么多钱,得与当地的财政收入挂钩。
在宣布官员降薪和提出新的薪俸制度之间,约八年的时间里,官员的俸禄制度是极不正常的,有些地方长达两三年就停止发放俸禄了。
王莽官员薪俸制度改革的后果极其严重。刚宣布给官员大幅减薪时,官员心里肯定不满,但敢怒不敢言,老百姓们也许是高兴的,觉得总算出了口气,可以看大官们没钱的笑话。但很快,恶运也降临到他们头上了。被大幅度降薪、甚至停薪的官员并没有被撤掉,他们的官署、官位都在,还在行使权力职能,没有薪水,他们便想方设法从老百姓身上搜刮,《汉书•食货志》记载“上自公侯,下至小吏,皆不得俸禄,而私赋敛,货赂上流,狱讼不决。吏用苛暴立威,旁缘莽禁,侵刻小民。富者不得自保,贫者无心自存,起为盗贼,依阻山泽,吏不能禽而覆蔽之,浸淫日广,于是,青、徐,荆、楚之地往往万数。战斗死亡,缘边四夷所系虏,陷罪,饥疫,人相食,及莽未诛,而天下户口减半矣。”也就是说那些看了几天笑话的小民很快受到了肆无忌惮的盘剥,原来官员收税,还有个法度遵守,还有个边儿,如今官员也是为了自己的生存而行“私赋敛”,为了能巧取豪夺,刻意拖拉讼狱,以制造捞钱的借口。这些小官犯法难道不怕上面查吗?当然怕,他们应对的办法就是给上级行贿,为了行贿,对小民的掠夺就更甚。上级也一样,没钱啊,自然乐得受贿。这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官员队伍整体性突破法度,像强盗一样行事了。而王莽后来的政治措施,虽然看起来可以抚平一下官员队伍的创伤,但与财政收入挂钩的政策几乎是把官员们前期的劫掠行为合法化了,而且助长他们变本加厉地催剥小民。不堪压榨的小民被迫走上了造反的道路。王莽的政策实际上是把整个官员队伍逼成了盗匪,官员有组织的盗劫活动,使天下人人不安,富人穷人都活不下去了,百姓便被逼成了盗匪。这时,再让官员去镇压百姓,那是根本不可能的,整个官员队伍已经没有任何纪律、法纪、道德可言,根本组织不起有效的军事力量去打击起义军,更没信用招抚已经揭竿而起的民众。
史书上记载的关键性战役,昆阳大战,说当时王莽派出由王寻、王邑指挥的精兵有四十二万,而农民军只有一万多人,农民起义军为什么打胜了呢?史料上关于这一战役的细节没有任何记录,1∶50的实力对比,能打胜,又没有任何战略、战术上的措施,实在令人费解。一个合乎逻辑的解释是,实际投入到战斗中的官军可能根本就没有那么多人,最多只是与起义军人数相等。各级官员已经习惯于虚报人数吃空饷,习惯于虚报政绩混日子了。真正能投入战场的部队一是远没有那么多的人,二是根本没有组织战斗力,一触即溃。
结论
很多现代历史学家,一提到王莽改制,总是先要大讲一通西汉末期土地兼并严重,贫富分化严重,商人操纵物价,官吏贪污横行,所以,王莽才推出“王田私属”“五均六筦”之类改革措施的,笔者认为这是重要的误判。理由如下:
1、土地兼并、贫富分化、商人操纵物价、官员贪腐,全是事实。但那是一个常量,一直如此,千百年来没人改过,也改不了。
2、上述事实的存在并没有导致大规模的动乱,也就是说,在王莽改制之前,是不存在社会危机的,所有的危机都是王莽改制造成的。“王田制”让农民丧失了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遭受巨大破坏,造成了大量的饥民和流民;“私属令”剥夺了大批城市就业者的饭碗,加剧了城市内的动荡;“五均六筦”剥夺了很多中小工商业者的利润,货币改制让所有用货币的人不胜其烦,多数人蒙受损失,仅因为旧的货币使用习惯就被治罪,积累了更多的反抗基础,等到农民起义军打到长安城时,城市中的市民、工商业者自发起来响应起义;官制改革,在增加官员数量、搞复杂官署体系和官员名称的同时,把官员队伍整体改造为“盗匪”,这批“盗匪”,又把人民逼上梁山。到王莽崩溃之前,天下人口已经减半,那已经是造成了千百万人死亡,人民才不得已推翻他的。
王莽当政之前,刘氏汉王朝当然也有危机,但不是社会危机,只是人才危机。像刘秀这种在血缘上离得太远的宗室成员虽然优秀,但进入不了皇帝的备选梯队,能进入皇帝备选梯队的刘氏子孙,一代不如一代,藩王的情况也是如此,从他们对王莽篡权连一次像样的反击都组织不起来,可以看出,刘氏皇族的人才凋零。
外戚家族本是皇帝失灵后的补救措施,王莽家族的前辈也确实执行了这项功能,他的伯父王凤就兢兢业业地辅政了一辈子。王莽也是辅政大臣,他篡夺刘氏皇位其实也没什么不对,在某种程度上讲,还是皇族内部的权力转移。问题是他当上皇帝之后,头脑发昏,制定和推行错误的政策,自己把自己葬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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