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
未成年人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期
饮酒不仅会对肝、胃等器官造成伤害
还会对神经系统产生不良影响
加上未成年人自制力较差,
还容易诱发吸烟、暴力等其他不良行为,
发生意外和危险
那么,向未成年人售酒,
导致未成年人饮酒后发生意外的,
商家需要负什么责任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下面这个案例吧~
案情回顾
2018年5月,初中二年级的学生胡某甲等人来到餐厅为同学蒋某某庆祝生日,胡某甲提议要喝酒庆祝,蒋某某同意,在同学陈某到达餐厅前,胡某甲及蒋某某一人喝了两瓶啤酒。
陈某到达餐厅后,在胡某甲要求下,先喝了两瓶啤酒作为晚到的惩罚,后三人再喝了一些啤酒。
饭后,胡某甲提议去湖边玩耍,在湖边泡脚戏水的过程中,胡某甲不慎后仰溺水死亡。
事故发生后,胡某甲的父母将该餐厅诉至法院,请求赔偿胡某甲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部分损失。
判决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这是基于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国家对经营者提出的禁止性要求,一旦违反该规定的,属于违法行为,当然是过错行为。
同时,酒精对于人的精神具有麻痹作用,只是根据每个人的体质不同、酒量不同,饮酒后酒精对人的影响存在有个体差异,但饮酒后人的反应能力、对自我行为的控制能力均会有所下降,饮酒后会导致实施危险行为的危险系数增加。
所以餐厅的售酒行为与胡某甲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综合胡某甲自身具有重大过错,以及蒋某某等人陈述其酒后意识清醒等情况,认定餐厅对胡某甲的死亡承担6%的责任。
法律链接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章 第五十九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八章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的餐厅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行为,这不仅有违法律规定,还造成了未成年人溺水身亡的严重后果。法院依法认定该餐厅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害赔偿责任,对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让未成年人远离酒的伤害,从而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安全、健康的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让我们全社会一起行动起来,关爱成长、非成勿饮!
责编 / 蒿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