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年前,茅台地域有了深厚的饮酒习俗。1994年初,在茅台上游的东门河畔发掘的商周时期的酒器——夹砂陶大口樽,证实那时的人们已经掌握了酿酒技术,而且大量存酒、饮酒。对,这个时间,事实上比汉武帝“甘美之”还要早一点——不是一点,而千把年!
2000年前,茅台流域已经具有了规模性的酿酒生产能力。1992年秋,在茅台下游一个叫卢缸嘴的地方,发掘了一处汉代遗址。出土文物中,既有可用作食器,也有可用作酒器的瓮、罐、碗等,还有酒器----铺衔环酒壶。这说明,早在汉代,今茅台一带就是人类活动比较集中的地区,而且,已经具有了规模性的酿酒生产能力。
700年前,茅台的酿酒生产力水平已经达到了相当高度。证据,就是仁怀名酒工业园区荣昌坝宋墓里出土的飞天仙女石刻。
400年前,茅台酒的回沙工艺成型。学者曹丁在《茅台酒考》中说,“北宋已开始生产大曲酒,至迟在明代以前,回沙工艺已经形成”。
1945年至1949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到贵州解放期间,赖永初把“恒兴烧房”的茅台酒商标改为“赖茅”,1946年,以此加强“恒兴烧房”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在上海印制20万-30万套商标,显得比“成义烧坊”、“荣和烧房”更加富丽堂皇。针对“成义烧坊”百年老窖的商标,“赖茅”特别在商标上注明是“用最新的科学方法酿制”。
1951年贵州省人民政府采用赎买政策接管“成义烧房”,组建国营茅台酒厂,1952年“荣和烧房”作价划拨给茅台酒厂,1953年春,茅台酒厂正式接管“恒兴酒厂”。回顾茅台的发展史,1951年在三家私人酒坊的基础上建立地方国营茅台酒厂,是茅台飞速发展的里程碑。国营六十多年来,从年产量不足百吨的作坊式酿酒企业开始发展,成长为国内白酒行业的领军企业,创写了堪称中华民族工业发展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