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酒文化与我国传统的雅文化之间有着奇妙的联系,二者相互牵引,又各自有着自己完整、牢固、自洽的外缘。它们之间的种种关系,值得我们借着酒劲儿在此聊上一聊。
从较为严格的文化定义上讲,我国古代雅文化是指由文人士大夫阶层所创作的、和民俗文化相对而言的知识阶层文化。雅文化在发展过程中与酒结下了不解之缘,二者共生共存,两相依依。
酒是中国古代“雅文化”的重要触媒,酒的最初发明是出于偶然条件下剩余熟食的自然发酵。它源于谷物,又别于谷物,具有水一样的外形,火一样的性格。展开中国古代“雅文化”的长长画卷,就好像看到了酒的功劳簿,谁也说不清酒到底启发了多少文人的灵感,激发了多少雅士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创造了多少不朽的篇章。酒,这个“阴阳合一”的精灵,是中国古代雅文化的重要触媒。
酒之所以能够区别于一般谷物类食源而具备这些特征,在于它独特的成分构成与作用。《说文解字》提到:“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也就是说,酒是作用于精神世界的东西,是刺激、促进人情绪的东西。我们用今日的科学理论来说,酒中的乙醇它能刺激、麻痹生物体的脑和神经中枢,又能麻痹它们。我们人类的大脑分为左脑和右脑,左脑主管记忆力和自控力,右脑主管想象力和创造力。当乙醇在血液中的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会麻痹左脑和神经中枢,使人记忆丧失,言语与行为失控,但当浓度处于某个中间状态时,它却能刺激右脑和神经中枢,使人产生丰富的联想和无穷的创造力。正因为乙醇的这一奇妙特性,才使得古代的文人在酒后飘飘欲仙,产生“天人合一”之感,自由地释放自己的情感,“就人性之善恶”,自由自在地表现自己的个性和灵性。
于是。酒便成为了文人暂时超脱现实秩序的媒介:一方面,它有助于思维自由的提升,另一方面它可以抵御礼教的指责,为悖礼越轨之举提供托辞和盾牌。南宋诗人张元年说:“雨后飞花知底数,醉来赢得自由身。”酒使人在慢慢失去意识、超越时空的限制和功利欲求的时候,心理放松,激情澎湃,灵性回归,想象奇特。李白说也:“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酒因诗而名,诗因酒而成。酒刺激诗人的感性思维,使之激情荡漾,神思飞扬。
此外,由酒所引发的酒器文化、酒香文化、酒礼、酒令等文化,正是由于这些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又有较好文化修养的文人的推演,才使得酒与中国雅文化结下了不解之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