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雅玲 张雪梅 华夏酒报 今天
平行进口车大家可能不会陌生,但是平行进口葡萄酒,可能对于消费者来说还十分陌生。
成都一家高校任教的陈新宇,是一名奔富葡萄酒的爱好者,尤其对于奔富的Bin2情有独钟,9月1日恰逢开学季,一帮同事小聚,陈新宇便叫太太到家附近的一家盒马鲜生去买回一支奔富Bin2。可是当太太拿回酒,陈新宇则发现这支酒的包装与之前买的最大的区别是以前买的是软木塞,这一次这支酒则是金属的螺旋盖,一看进口商,居然是东南亚的。
“对此,我非常气愤,我以为自己买到了假酒,甚至向投诉盒马鲜生。”陈新宇告诉《华夏酒报》记者,“但后来我把酒打开尝了一下,味道跟之前买的Bin2一模一样。”
难道是造假商的水平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这位消费者很可能买到了‘平行进口酒’。” 9月1日,广州臻玖贸易有限公司首席品酒师朱玉增告诉《华夏酒报》的记者,“平行进口相对于葡萄酒来说还是很小众化,但目前而言,平行进口葡萄酒还是比以前多了。”
市场增长催生平行进口
据《华夏酒报》的记者了解,平行进口是未经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人授权的进口商,将由权利人自己或经其同意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投放市场的产品,向知识产权人或独占被许可人所在国或地区的进口。
详细说,就是由于市场营销策略(如扩大市场份额和占有率)的需要,商标权人出售给国外经销商或者国外被许可使用商标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的价格都比较低,这些商品是由商标所有人投放海外市场的合法产品,但由他人在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口到本国市场的行为。由于这种未经许可的进口往往与正式许可的进口平行,故被称为平行进口。
“通俗来讲,比如某个品牌,在中国有代理商了,但是第三方也想拿到价格低的货源销售,就直接跑到出口国,绕过代理商直接进口到国内。其实就类似于国际间的窜货。”朱玉增对《华夏酒报》记者进一步阐释到。
另据《华夏酒报》记者了解到,酒水平行贸易在欧美由来已久,近10年在中国快速发展。
《华夏酒报》记者了解到,由于现在很多国内的进口葡萄酒贸易商,在国内市场的渠道和市场拓展都比较有限,中国地域广阔,进口葡萄酒的需求量很大。
国内某知名进口酒贸易商西南区负责人向《华夏酒报》透露,近些年,成都葡萄酒进口商数量增加,进口葡萄酒品牌和种类也在不断增多,随着关税减免、降低等优惠政策的落地,进口酒价格也越来越亲民。
如果成都市场仅仅是个感性认识,那么在沿海葡萄酒进口贸易颇有代表性的青岛市场,则用数据诠释了这一观点。据青岛海关统计,青岛地区口岸进口葡萄酒量近年来虽有小波动,但整体增长势头强劲。2014年,青岛地区口岸进口葡萄酒量为12282141升,经过短短几年,数据已经翻番:2017年全年,26373730升;2018年全年,27473049升。
成都一位长期从事平行进口葡萄酒贸易,不愿透露姓名的经销商向《华夏酒报》透露,他们在选择货源的时候,首先去网上找一款觉得不错的红酒或者洋酒,或者是某个知名品牌的酒,比如他,一般进入京东的平台,进入一家叫从事红酒进出口贸易的旗舰店;其次,在这家店面中,选好了一款酒,接着查看相关图片,从该产品介绍中,找到该酒背面中文标签说明,其中,酒标中一般会标注这款酒的进口商名称、地址、电话等方面的信息,而且多是中文标注的,如果通过图片看不清的话,就需要记住酒的名字,通过上网查询或者找到相关的酒类平台进行查询和询问;最后,找到这些信息之后,就可以联系上面的经销商了,特别注意的是这上面的信息很可能是分销商,但是要通过平行贸易做进口酒生意,赚取最大的利润空间,最好联系进口商,或者总经销商,才能以最低的成本拿到货源。
正规代理商深受影响
事实上,葡萄酒平行贸易在欧美由来已久,而随着中国葡萄酒消费市场的扩大,葡萄酒平行贸易在中国也有所发展。
葡萄酒平行进口后,由于一般价格更低、利润更高,经销商相对而言会优先选择,这通常都会对商标权人的国内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酒商曾在媒体采访中公开说道:“其实,平行进口货无非是一种国际窜货,拥有正规报关、报检手续,都是合法合规的,海关不会干涉,侵犯的只是代理商的利益。”他还说道:“绝大多数外国的酒厂酒庄还都是贸易思维,他们并不会太在意某个市场的平行进口货。”
对此,朱玉增表示赞同,他告诉《华夏酒报》记者:“对于正规酒商有一定冲击,但是如果正规酒商没有签订中国区唯一总代理得不到授权就不会得到保护;而之所以不管,其一是中国市场规模给人的印象是太大了,酒庄那边希望能够有更多的进口商;其二是中国的地理区域太大,东西南北的距离很远也就很难形成销售冲击。”他还补充说:“平行进口货会影响代理商们开拓市场,但对于生产商来说平行进口不是坏事,他们看的只是销售量,平行进口货还有助于他们寻找下一个代理商。”
平行进口葡萄酒比较典型的就是“奔富”,“奔富”作为近年来国内进口葡萄酒的当红品牌,价格不断上涨,由于其消费市场火爆,利润可观,平行进口货也多了起来,很大程度上扰乱了“奔富”的价格市场,有的经销商还打着平行进口货的幌子卖假货,假货和平行进口货混合掺杂的结果,在2018年甚至出现了5万瓶假“奔富”酒。
代理商行动遏制平行货
而在2017年左右,另一葡萄酒品牌黄尾袋鼠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管控平行货的问题。据《华夏酒报》记者了解,当时黄尾袋鼠中国代理商汇泉(上海)洋酒贸易有限公司一方面是以主体投诉平行货产品侵权的方式,就是黄尾袋鼠的品牌方授权汇泉对平行货开展知识产权的调查,并且通过知识产权的方式与天猫、京东签协议,只要有酒商在销售非汇泉进口的黄尾袋鼠产品,则必须下架。
另一方面,汇泉从价格出发,主动下调供货价,让平行进口货无利可图,据了解,以前70多元零售价,当年仅仅要求不低于49元销售,批发价也作出了相应调整。由于缺少了利润空间,平行进口货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朱玉增告诉《华夏酒报》记者:“平行进口的问题要辩证看待,某种情况上不算坏事,消费者和经销商可以通过更优惠的价格得到商品,而且一家独大的话,可能会产生价格垄断。”
平行进口酒应该有限制地发展
《华夏酒报》记者通过查询相关文献,了解到,综合我国的经济情况和所执行的经济政策,目前国内市场对于进口贸易商品的限制和发展,主要参照其他国家的做法:我国在专利和版权领域应采用地域性原则,禁止平行进口;在商标领域采用权利用尽原则,有条件地允许平行进口。
《华夏酒报》记者了解到,商标权利用尽原则的核心在于,一旦某种商标商品由商标所有人自己或经其同意合法投入市场,商标权人在该产品上的权利即不复存在,他不得再利用商标权阻止产品的进一步销售(进口)。
事实上,在平行进口中,平行进口商所销售的产品和使用的商标是商标权人同意的,并且商标权人已经从经销商那里得到了应有的利益回报。
此外,商标商品的平行进口有利于促进国际自由贸易,打破贸易壁垒,从而更好地维护各国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
应当注意的是,无条件地允许平行进口会产生一些消极,因此我国在允许平行进口的同时,应附加必要的限制条件:1)平行进口商必须善尽标示义 务;2)不得抵毁、影射有关的商标;3)不得利用授权经销商已经建立的商标信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