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酒,是好东西;但是,它可不是随便喝的!
在南京,曾经有过一个案例。老张夫妇有腰腿痛的毛病,得知当地的老林配制的药酒很神奇,于是花900元买了三瓶。老两口饮用后感觉症状有所缓解,他们知道亲家老李也有同样的病痛,就让女儿把剩余的一瓶送给了亲家。可是,老李喝了这个药之后顿感身体不适,出现呕吐,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出了人命,大家都傻了,法律解决吧。经法医鉴定,中毒原因是药酒中含有乌头碱成分,老李是因为乌头碱中毒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药酒制作人老林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医疗费、丧葬费、餐饮费、交通费等共计六万多元。
出了这样的事,亲家之间关系也不好了。老李家把赠药的亲家老张老两口也告上法庭,后经调解,老张两口也对老李家进行了经济补偿。
实际上,在我们的身边,服用药酒的情况还有很多,出事的也不少。
看了以上的案例,是不是吓出了一身冷汗!
现代医学认为,很多自配药酒配药并不科学。比如一些“以形补形”的动物器官用来泡酒,不仅不能达到效果,还可能会破坏肝脏的解毒功能。 实际上,许多民间治病的“土方”里有着很多想象的成分,所谓的“以形补形”即食用外观上与人体某器官相似的食物,人们希望它对人体的对应部位有利;但是,“以形补形”是没有科学的理化分析做支撑的。
在现实生活中,中药泡酒在人们心中还是有着一定的地位,自行在家用各种植物中药材泡酒的人也不在少数。俗话说“是药三分毒”,杂七杂八的药材混合在一起,人们服用的剂量是多少,含糊不清的话,喝下去就有风险存在;况且,近年来药材的生长环境在不断恶化,可能含有重金属、化肥污染、微生物、沾染大量细菌病毒,使用后也有可能引起中毒。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药酒中毒事件,不断地提醒人们:药酒首先是药,不能乱喝。如果治病时想饮用药酒,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酒的配药一定要由医生把关,符合科学的配制标准;与此同时,饮用要适量,有些人觉得自己酒量大,喝一两二两不算多,其实那已经过量了,有五钱就够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定要相信科学、尊重科学,不要任性。
从法律上来说,对于自泡药酒的做法,国家是不支持的;自泡药酒出售,国家是有严格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2、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3、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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