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殷墟妇好墓前的妇好雕像
殷墟遗址5号墓,1976年发现于河南省安阳市小屯村西北的殷墟地段内,挖掘发现墓中共有殉人16个、殉狗6只,但并未发现墓主人的尸骨。
墓中挖掘出1928件珍贵陪藏物,物件之多、品种之广,为同时期墓圹中之罕见。其中两件象征手握重兵的青铜大铖,一件重8.5公斤,另一件重9公斤。
▲妇好墓圹情景
考古人员发现随葬的200多件青铜礼器上绝大部分铸有铭文“
”字样,根据郭沫若、唐兰等前辈学者的解释,这两个字读“妇好”,据此,将该墓定名为“妇好墓”,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解释:妇好是商王武丁之妻(王后或王妃),而且是位能征善战的女将军。
甲骨文专家璩效武先生根据自己对甲骨文的研究发现,“
”不能释读为“妇好”,璩先生将其释读为“长儒”,是一位主管一族子弟教育的商朝高级文官,同时兼管治铜厂。这一官职位高权重,先后有数为商王曾经任命过这个职务,小辛时期的一位长儒因犯贪污罪,被贬为服役的苦工,从此之后,这个官职也被取消了。
璩先生作上述释读,一是因为将“
”释读为“妇好”有多处矛盾可疑之处,二是基于他自已对甲骨文的独特研究方法。
首先,如果将“
”释读为“妇好”,那么“妇好”先后许配给了三位先商王:武丁的六世祖祖乙、十一世祖大甲、十三世祖成汤,这很难解释通,且不论当时婚俗如何,“妇好”不可能活这么久。
再者,被认定为“妇好”武器中的两件青铜大铖,一件重8.5公斤,另一件重9公斤,女人怎么能挥舞得动呢?
▲被认定的妇好铜铖,重9公斤
璩先生释读甲骨文,是将甲骨文作为一种整体的文字系统,并结合上、远古社会的发展与文字的新生及发展来进行的。
璩先生认为“
”是指万物生长的意思,而“
”是指跪坐在商王前有一定身份的人,“
”字有继承之义,代表人之子,“
”在“
”前,就是一位成熟长者,表示“
”向“
”传授知识、才能,所以“
”应该是指一种官员身份,其职能是掌管子(爵或子辈)读书人的文职官员,可读为“长儒”,或直读为“掌子人”。
将“
”释读为“长儒”,便可解释得通上述两个疑问,“长儒”既然是一种官职,当然可以出现在不同的商王时期,至于将“
”释为商王武丁的配偶,当然不成立,限于篇幅此处暂不赘述。另外,若某个“长儒”文武双全,挥动八九公斤的青铜大铖不足为怪。
基于将“
”释读为“长儒”,璩先生结合其它相关甲骨文字的释读,解释了为什么殷墟遗址的5号墓圹中没有墓主人的尸骨?在小辛时期的一位长儒因犯贪污罪,为洗脱自己的罪行,这位长儒将珍贵稀罕之物装进棺内代替死者的身躯,以此转移、处理赃物,所以墓圹中便没有墓主人的尸骨。
这样一来,便能读通甲骨文版上的句、文,甲骨、甲骨文才有它的完整性、系统性、真实性,才能还原它们应有的面貌!
编辑: 九章丨审核:子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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