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为茅台集团总工程师、首席质量官王莉女士被拟推选为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引发网络热议,贵州省科协官方回应称推选符合流程,而仍有网友质疑白酒院士不合时宜。
那么问题来了?白酒究竟该不该有院士?
说实话,不了解历史,还真不好意思张口聊天。
话说历史回溯至1930年代,就在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紧要关头,有的人倾力于兵战,革命救国;有的人致力于商战,实业救国;当然也不乏空谈误国之辈。其中主张实业救国的先行者们提出实业救国必须要以科技救国为中枢,实业家范旭东所创办黄海化学工业研究社,就是其中典型代表。
黄海化学工业社旧址
当时黄海化学工业社有一位尊姓大名为方心芳的助理研究员,发现有日本科学家在研究中国白酒(当时称烧酒)的微生物发酵技艺,且已经发表了许多论文,而中国学者在此领域的研究基本空白。
痛心疾首的他与金培松先生一起,开始对中国烧酒传统酿造技艺中的微生物发酵机理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并发表了许多论文。
他们的研究没有局限于实验室,而是到酿酒作坊去实地考察、研究。
当时他在晋裕汾酒考察期间,与老酒师杨德龄一起梳理了汾酒的传统酿造技艺的“七必法”,发现中国白酒固态发酵、固态蒸馏的发酵机理并不是那么简单,判断认为这应当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
方心芳先生
后来他远赴重洋访学,学习世界领先的研究方法,抗日战争爆发后回国学以致用。
解放后,方心芳先生继续潜心微生物及其应用技术研究,继续直接或间接参与白酒酿造科技的研究,并参与创办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1980年,方心芳先生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1935年,中国近代工业微生物学的奠基人之一魏喦寿先生领衔出版了一本《高粱酒》的工学小丛书。这是我国第一本系统介绍白酒酿造科技的专著。
当时为什么要编纂这本书?魏喦寿在书序中言辞急切地说:“际此外侮日迫之时……此盖一国有一国之特长,犹一物有一物之特性也。否则连城之璧何异于白石,夜明之珠何异于鱼目哉!”
该书对比了当时国内外的前沿成果,第一次对高粱酒的酿造技艺和发酵原理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理论构想。
譬如书中提出,中国酿酒自古是以酒曲为发酵剂的,而“应用于高粱酒酿造之微生物,种类极为繁杂”,即属于多菌种的合力作用(此处引用的是日本学者的研究成果)。
本书还对高粱酒之于国计民生的现状和前景做了调研和展望,又对高粱酒的科研方向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不仅是魏喦寿、方心芳、金培松,近现代中国微生物学家的先驱们如陈騊声、朱宝镛、朱梅、秦含章等,无不对白酒的酿造科技研究有所涉猎。(其中秦含章先生于2019年逝世,享年112岁。)
建国后,白酒领域的微生物应用技术研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并培养出一批批优秀的酿酒科研工作者,他们代代薪火相传至今,已经形成了传承有序的科研梯队。
正如魏喦寿所说,如果不能对一物之特性研究透彻,必然会错把连城之璧当作一块白石。
那么建国后的白酒科研都经历了哪些阶段,又取得了哪些成果呢?大致而言,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酿酒传统技艺工业化总结的阶段,即建国初期利用现代工业方法对主要名酒传统酿造技艺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同时鼓励和扶持酿酒科技创新发展,在提质增效的前提下,为国家建设筹措资金。
第二阶段为酿酒试点研究阶段,以茅台试点和汾酒试点为代表,对白酒酿造中的微生物发酵机理进行深入研究,发现酿酒微生物发酵的内在规律,提升酿酒科研及应用水平,使传统酿酒技艺能够适应工业化大生产的需要。白酒香型分类的基础性研究就是在这一阶段开始,相关技术同时应用于其它食品行业。
第三阶段为酿酒生态化研究阶段,把白酒的微生物发酵机理与生态环境的整体性研究相结合,发现白酒的酿造其实是酒曲中的酿酒微生物与大自然中的微生物群落相互作用的过程,生物的多样性决定了微生物的多样性,而微生物的多样性又会直接作用于白酒的发酵过程,因为白酒多采用开放式发酵的技艺。这就揭示了大江大河多美酒,而不同地域酿酒风格又各有不同的内在原因。
白酒科研早期侧重研究单一菌种对酿酒发酵的影响,总是不得要领,而生态化的研究,给白酒的科研找到了方向,大量的白酒科研类目也得以科学细分。
这些类目不仅包括发酵微生物群落研究本身,而且也包括微生物群落与生态环境关系研究,以及其它交叉科学研究等。
新的研究成果不仅有利于酿酒科技自身的发展,而且也有益于研究酿酒企业生态化经营的方式,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其中王莉所专注的 “发酵与轻工生物技术”的研究方向,就是其中之一。
只是白酒企业宣传文化的多,而宣传科技的少,以至于白酒酿造的科学内涵不为公众所知,而公众只知名酒企业发展又快又稳,只知疫情期间白酒股价一路高涨,却对白酒产业发展的真实现状缺乏了解。
一百年前的实业救国尚需以科技创新为中枢,一百年后的实业兴国更是如此。但实业兴国需要的是各行各业各自努力,发挥“一物一特性”的专长而已。
哪个行业发展得好,就当鼓励,哪个行业发展滞后,当先自查自省。白酒以科技为中枢开创了生态化经营的发展新模式,并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这些大抵只有眼见为实的人才会信服。
那么再回到问题本身,白酒行业该不该有院士?或者说某一酒厂的总工程师该不该当选为院士?这究竟是一个自然科学的问题,还是一个社会科学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