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利
原中国银行副行长、海峡区块链研究院院长
区块链现在很热,很多人认为,区块链将是价值互联网,将比信息互联网具备更大的商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都在积极投入,抢占区块链大潮的先机,寻求区块链可能带来的巨大回报。但这其中也存在很多脱离现实的主观臆想和刻意浮夸,存在很大的模糊认识和极大的投资风险,亟待理性看待、去伪存真、准确把握,有效发展和利用区块链。
“区块链”的概念进入人们的视野,起始于比特币。之后,随着以太坊(以太币)、莱特币等越来越多的“数字货币”的出现,以及ICO、STO等应用场景的拓展,数字货币的价格快速拉升,区块链的概念快速升温。
很多人认为,“区块链是一种去中心、点对点的交易处理体系,是一种全网验证与记录、区块链接、不可逆转、可以溯源、公开透明、难以篡改的分布式账本体系”。由此认为,区块链将是价值互联网,将颠覆复式记账法和法定货币体系,将实现人人可发币、人人自金融,将再造生产关系、社会组织、商业模式、公司治理等,甚至上升到哲学和神学的高度不断被演绎和拔高。但上述看法基本上都是基于比特币区块链而言的,属于“币圈”区块链的观点。
然而,仔细分析比特币区块链不难发现,此类区块链由于刻意追求“去中心、点对点”,实际上陷入一种完全封闭的网络体系难以自拔,存在“去中心、安全性、高效能”几乎不能兼得的“不可能三角”难题,将区块链推向一种耗费巨大能源和存储资源,却难以解决现实世界实际问题的“网络游戏”的歧途。
其中,比特币是一种完全的链生虚拟资产,而不是任何现实世界的产物,没有任何法律保护的社会财富与之对应,其模仿黄金设计的总量和阶段性产量都提前锁定的机理,违反货币发展的规律和逻辑,使其币值难以保持基本稳定,难以发挥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核心功能,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货币。
同时,比特币区块链体系只运行比特币,从挖矿的验证记录到支付的验证记录。比特币属于纯粹的链生资产,从产生就纳入全网验证与记录,比特币账户难以作假,所以,人们根本不用知道账户所有人是谁,就可以实现比特币点对点的转移。但比特币区块链实际上难以运行其他东西,包括比特币与法定货币的兑换,都只能到外接的交易平台(数字货币交易所)进行,而数字货币交易所基本上都是中心化运行的,风险、费用都很大。
再者,比特币区块链所谓的“去中心、点对点”支付,需要的前提是,收付双方必须都在比特币区块链平台上注册,而且只能转让比特币。如果收付双方不在同一个区块链平台上注册,需要进行不同数字货币以及与法定货币的兑换,则效率和成本就会完全不同。可见,所谓区块链将成为价值互联网、能实现点对点直接支付,能使跨境汇款像发短信一样方便和安全,都是有极其严苛条件的!
由此可见,区块链的发展必须跳出比特币区块链(“币链”)的范式,注重解决现实世界的实际问题,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完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则,严密风险与合规监管,确保网络运行安全可控。
其中,现阶段应该弱化“去中心”的追求,避免陷入挖矿造币完全封闭的公有链模式,可以积极探索联盟链或私有链模式。应用上,避免过多应用于难以控制的实物流转的监控,而注重于各种凭证、证券、影像等的信息化或数字化存储、流转、验证等方面,为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打好基础。
比如,酒类产品不要急于运用区块链进行酒的保真保质和溯源,因为目前物联网还很不成熟,酒在不断流通周转过程中,难以做到完全的保真保质(葡萄酒还需要特殊的温度和湿度加以保护)。
可能的选择是,将一部分酒作为投资产品,而非简单的消费品,将用于投资用的酒托管给令人信服的承管人(担保人),放在合格的库房保管不再流动,然后对其价值进行证券化,将证券化产品上链交易,运用区块链技术进行证券化产品的保真溯源防篡改,加快酒的收益权的流通转让。
所以,对区块链必须理性对待,趋利避害,有效规避投资风险。
编辑:王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