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字伯高,吴郡吴县人,唐朝中期书法家,唐朝开元年间官至常熟尉,后又为金吾长史,世称“张长史”。工于书法,有“草圣”之称。
张旭说:“我之前的书法都是模仿别人的字迹而成,虽然写得不错但是始终甩不脱别人的影子,难以自立。
直到有一天我偶然撞见一件事:
公主的轿驾在路上前行,这路比较窄,公主驾到大家都各处避让。
这时迎面走来一个挑着担子的人,看样子担子不轻。
眼看要撞上了,我都替挑夫着急。
结果挑夫转担,轿夫侧身,他们居然完美地避开了。
于是我在想,有很多字两个部分不协调怎么写都像要打架的,如果能够让他们长短互补是不是就完美了?
还有一次,我去看咱大唐第一舞人公孙姑娘舞剑。
公孙姑娘自然是绝世美貌,舞姿更是妖娆。
只见她身体轻盈,剑锋时上时下,仿佛在空中画出了一条龙。
因此我发现字也应该有它的灵魂姿态,并不一定是固有的形状。
我将这些感受融合到字里,尤其是在喝醉酒之后,更能够随意挥毫,所以写出来的字才能神韵十足、变化莫测。”
肚量宽宏乐善好施
关于这个张长史,有一个老者也要说一句:
“我父亲就是个文化人,略通书法,因此我也对书法有些兴趣。
早就听说这草圣张旭要来常熟当官,我就计划好了去骗点墨宝来,嘿嘿。
有天我自导自演了一出闹剧,我写了状纸就告到张长史那里去了,长史当即给我批注判决了。
没想到这么容易就得到了他的墨宝,于是我又去了一次。结果长史大人怒了,说我三天两头拿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去打扰他,妨碍公务。
我吓得赶紧和盘托出,并把父亲的手迹给他看,他念在我一心求墨,倒也不再计较了。
哦对了,我还听说住在张大人隔壁的那户人家快不开锅了,就给长史写了封信希望得到接济。
张长史呢其实家里也没钱,于是就回信给那家人还说只要拿着这封信说是张旭写的就能卖个百金。
那户人家将信将疑拿去集市,结果真被别人百金买走了。所以我说张长史是个胸怀宽广、慷慨乐施的好官呢。”
你看张旭,不喝酒的时候该助人为乐,该秉公办案,该大度宥人一样不落下。喝醉了该断片,该放浪形骸,该怎么嗨就怎么嗨,没毛病。做人难道不可以如此潇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