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起标签不符合规定进口洋酒及商标侵权洋酒案。
9月14日,市场监督观察局对温州市鹿城区松台响韵酒行内违法经营的洋酒进行销毁及没收处置,涉及“轩尼诗VSOP”“轩尼诗XO”“山崎1923”等品牌共计227瓶,并没收违法所得213元,及处罚款 272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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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瓶洋酒无合法来源证明
据案件内容,2021年5月31日,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突查了温州市鹿城区松台响韵酒行。经检查发现,存有227瓶洋酒无合法来源证明,涉及“轩尼诗VSOP”“轩尼诗XO”“山崎1923”等品牌,并发现其经营的“PASKUA红酒 ”等酒水标签不符合要求。
图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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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酒水被鉴定为商标侵权产品
6月3日,执法人员对其中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轩尼诗VSOP”“轩尼诗XO”“山崎1923”等酒水予以扣押。6月10日,上述有中文标签的轩尼诗酒经商标授权委托代理人鉴定为商标侵权产品,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无异议。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11月底通过礼品回收、从酒行购买等方式陆续购进涉案酒水用于销售,货值合计111510元,违法所得213元。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销售商标侵权产品的违法行为,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