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在八十年战争期间,在安特卫普反对西班牙人的英国士兵在战争之前已经在其影响下酗酒,术语“ 荷兰勇气(Dutch courage)”据此起源。而法兰西斯·西尔维乌斯博士经常被错误地引用为杜松子酒的发明者。据佛兰德伯国13世纪百科全书,Der Naturen Bloeme(布鲁日)或16世纪Een Constelijck Distileerboec(安特卫普),已经有相关书面记载。
金酒不是英国人发明的,金酒实源自荷兰,如同许多现代烈酒的祖先一样,它最早的用途是药,而不是一种随性的饮品。早在16世纪以前,这种酒就已少量的被制造作为药物使用(其主要成分杜松子在传统上就一直被当作利尿、解热与治疗痛风的药材来使用)。
因此总被认为是金酒发明者的16世纪荷兰病理学家法兰西斯·西尔维乌斯博士(Dr. Franciscus Sylvius,又名Franz de la Boë),实际上可能只是第一个白纸黑字写下金酒制造配方的人。在荷兰莱登大学(Leiden)任教、身为当时人体循环系统与组织学权威的西尔维乌斯博士是为了制造做为药物使用而发明金酒的配方,但实际上真正让金酒商业化成为一种饮品的,却另有其人。
金酒真正被正式制造作为商业销售用途的时间,很清楚地被纪录着(这点大部分的酒类都起源不明,相较之下,金酒可以说是异数)。与西尔维乌斯博士同时代的荷兰人路卡斯·博斯(Lucas Bols)前瞻地看出这种配方在商业上的可能价值,而在原本的金酒配方里面加入了一些糖,制造出口味更甜、更容易被接受的金酒。他在1575年时于荷兰斯奇丹(Schiedam)建立的博斯酒厂(Bols),一直到今日仍然是荷兰式杜松子酒的主要生产大厂,也是此种杜松子酒商业化生产的先驱。
刚开始的时候,金酒被称为“Genever”,这名字其实源自金酒的主要调味原料、杜松子(Juniper Berry,来自拉丁文Juniperus,“给予青春”的意思)的荷兰文拼法。它在荷兰以外的地区被称为Geneva,由于此名称与瑞士大城日内瓦不谋而合,很多行经荷兰发现金酒这物品的英国船员与士兵误以为金酒来自瑞士。他们将金酒的概念带回英国,并将其名称简称为较容易发音记忆的“Gin”,从此以后英国开始有少量的金酒制造。
然而,真正让金酒在英国广为流行的关键,却是玛莉女王的夫婿英王威廉三世。原本是荷兰国王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不只本身就是金酒的爱好者,他更因为当时英-荷联合王国跟法国之间的战争,下令抵制法国进口的葡萄酒与白兰地,并且开放使用英格兰本土的谷物制造烈酒就可以得到免许──这立法几乎可说是为金酒量身订造一个非常有利的环境,于是,英国自此跃昇为最重要的金酒生产国,甚至较发源地的荷兰更青出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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