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白兰地的年份被标为VSOP、XO这些等级,在中国消费者心目中是跟具体的年份相对应的。
之前我有篇文章已经介绍了,这些标志和具体的年份其实没有形成具体的对应关系,但问题似乎没讲透,这里把这个问题根据资料详细的再介绍一下。
更久远的关于年份的变化就不讲了,现在起作用的法令是从1954年开始,由法国干邑酒行业管理局——BNIC,他们制定了关于年份的规定“点数等阶”,具体内容如下:
陈化
所有新馏出的干邑,都必须按年份进行登记。同时,那张显示干邑年份的证明书,是伴随“金黄色收据”不可或缺的一件附属物。干邑的年份类别系统如下,其中正式的陈化过程仅仅开始于每年的3月31日:
“00”代表从收成到随后那个3月31日之间蒸馏的干邑。到3月31日这一天,干邑已变为“O”级别。在4月1日之后蒸馏的白兰地,会保持它们的“00”称号直到下一个3月31日。
“点数1”代表自任何规定年份的4月1日算起,已经一年以上的干邑。
“点数2”、“点数3”、“点数4”以及“点数5”覆盖了自4月1日算起2-5年的干邑。
“点数6”于1979年推出,“点数7”于1994年推出,“点数8”于1995年推出,“点数9”于2000年推出。“点数10”现在也已得到官方的承认。
可供出售的、陈化期最短的干邑必须至少30月期(换言之,至少应为“点数2”)。它仅仅可被称为V.S或者“三颗星”。
要被称作“陈年”、V.O或者V.S.O.P,混调酒中陈化期最短的干邑必须至少为4年半以上(亦即至少应为“点数4”)。
要被标示上“格外的”、“XO”、“拿破仑”、“陈醇”、“极陈”以及同级别称呼,混调酒中陈化期最短的白兰地必须至少为“点数6”。
对于年份在“点数10”之上的干邑,并无官方规则进行指引标示。
根据这个规定,VSOP是在点数4,也就标志最短的年期是在四年半以上。XO、拿破仑、极陈(也就是Extra)点数为六,也就是在六年期以上。现在已经发展到点数八、点数十,照点数来推测也就是十年期以上,年份算最老的。
根据这项制度的规定,达到六年期以上的就可以称为XO,酒厂方面宣传的相当于25年或者30年,大概也就只能听听而已。
这个点数所指的还仅仅是在当年新蒸馏的单一年份白兰地酒,还不是各个年份混调出的成品酒。此规定对成品酒年份的描述留下了弹性空间,可以由生产酒或经销酒的公司来自行解释。
白兰地酒为什么不直接把年份全标清楚?因为它所有成品酒都是各个年份混调的,当时认为不便于成品酒上标出单一年份。
这个倾向BNIC在1962年又通过了决议,此次规定更严格,不能对外销售单一年份的白兰地。这是在当时大的公司推动下做出的决议,这个决议的出发点就是单一年份酒不能对外销售,只能作为原料酒使用,而且在销售的时候不强化年份和产区。大企业是有品牌的,他们强化自己的品牌。
这项法令背后的动机是遏制同一产区小企业向外销售白兰地,也遏制小企业以年份概念来推销白兰地。
简单的说,1962年的法令就是规定不允许瓶装的白兰地酒上标明具体的年份。有确切年份标志的,比如黄金通行证上标志的酒是不准销售的,要淡化产区的概念。
这种标识方法也没有坚持多久,又开始受到了动摇。主要是来自苏格兰威士忌的冲击,苏格兰威士忌为了和白兰地对抗,就打了一张“牌”,在酒瓶上标明具体是多少年期的,有12年、15年、18年、30年等等。
苏格兰威士忌的崛起使得干邑白兰地感受到了压力,所以他们又开始像苏格兰威士忌这样,把具体的年份也标在酒瓶上,在1975年通过了莱尔法令。
莱尔法令突破了1962年法令对年份干邑禁令的限制,并规定允许蒸馏者将干邑描述为某一年份的原则,前提是他们能够提供显示产地的文件,同时无人提出异议。
(图片来源网络)
在1975年莱尔法令之后,雷米·马丁(人头马)公司就首次推出了第一款单一的年份酒——1965年干邑。
1987年取消了1962年限制单一年份干邑在市场销售的法令。从此,干邑的企业也可以储藏、设计、销售单一年份的干邑,首瓶的单一年份酒将标注为1988。有些企业介绍他们白兰地储存至少要50年的时间。
这些变化并没有根本改变白兰地年份标志含糊的习惯,现在世界各地销售的白兰地依然标注着VO、VSOP、XO、Extra还有拿破仑等等,标明具体年份的白兰地依然很少见。
我推测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白兰地酒都是不同年份勾调的,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所以它也不太适合标定具体年份了。
第二,世界各地的市场已经习惯了白兰地等级这种含混的酒龄区分标志,VO、VSOP、XO等等。形成为消费者心中非常固化的认知,想用具体的年份来改变很不容易,那还不如不改变。
第三,VO、VSOP、XO、Extra、拿破仑这些含糊的与年期的联系,对于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来讲提供了足够的解释空间。尽管按照点数等级规定,XO就是六年期的酒,但是,在成本酒中由于加调了年期更久的酒,所以它也可以解释为20年、25年甚至30年。企业也方便进行自己的促销宣传。
总结一下干邑白兰地的年份问题。干邑白兰地的年份问题,包括产区问题,其实本质上都是利用消费者在记忆某种酒质的符号要求极其简单化的心理要求而出现的。消费者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区分酒到底是多少年份?到底什么酒质?到底什么工艺?只是需要一个简单的比如年份、产区来标定这个酒就是好酒。通过年份和产区就形成了酒的价格。作为酒的价格基础,消费者好记、好用、好区分。
对白兰地的生产商和销售商来讲,他们清楚事实上不是那么简单,因为所有的白兰地都是不同年份酒混调的。到消费者们认为好喝的酒体品质的时候,那是混调后的结果,不是某一个年份的酒,既然消费者把它当做是某一年份的酒,那就顺着消费者的想法强化下去越老越好。6年期的XO也就可以吹成25年期甚至30年期的老酒,也许成品酒里用的也就是6年期到10年期的酒勾调出来的,如实的说消费者反而不相信,那就只有说25年期的,消费者觉得才靠谱。
产区也一样,在开始没有形成品牌的时候,大家都说干邑产区的酒好。形成品牌化了,这些垄断的企业轩尼诗,马爹利等就想靠自己的品牌挣钱,而且想遏制同产区的其他小企业与自己竞争,所以大企业就要淡化产区。而小企业想要强化自己的酒和现在大品牌一样好,就要强化产区特征。所以大企业在某种程度上,例如1962年法令的时候,就在推动淡化产区的标志。
最后的结果是企业之间互相竞争,和消费者和竞争者互相博弈之下,形成了目前这种现状。
目前的现状,普通消费者依然捕风捉影的相信产区VO、VSOP、XO、Extra等这种含糊不清的年份和酒质的简单符号。而生产者和大的经销商,又总想办法在竞争中突出自己作为某种品质的独特的一些性质,例如品牌,例如自己又杜撰出的某一年份的标志,如最新被认定的XXO。
——资料来自(英)尼古拉斯·费尔《干邑白兰地》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