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萨斯及洛林两个酒区的酿酒历史可溯至罗马时期,其后迭经起落,兴衰不定。19世纪70年代,这两区的葡萄酒类贸易一蹶不振。直到20世纪中叶,阿尔萨斯的酿酒业才又渐渐恢复,而洛林却尚未重拾19世纪的荣耀。阿尔萨斯地区受德、法两国轮流统治达2000年左右。最早是在公元1世纪时,日耳曼部族斯维比(Suebi)人由一个称为塞卡尼人(Sequani)的塞尔特族部落手中夺走这块土地。
恺撒大帝时期的罗马大军扭转了局面,重新统治本区近200年。到了4世纪时,另一支日耳曼部落阿勒曼尼人(Alemanni)又夺回阿尔萨斯;公元496年,现在法国的祖先法兰克人赶走阿勒曼尼人,阿尔萨斯重归版图。15世纪葡萄树的栽种、酿酒及其他活动,使得阿尔萨斯的农民终年忙碌不休。由于对酿酒的热衷,使得阿尔萨斯居民虽然饱受战乱之苦,却仍不放弃葡萄树的栽种与耕作。公元780年时,教会史官亚当修士(AdamtheMonk)曾记载酿酒业是本区效益最高的经济活动。
公元843年签订的《凡尔登条约》(Treatv of Verdun),使查理曼大帝有权将其横跨欧陆的大帝国分给三个孙子。他将德国连同阿尔萨斯一起分给路易(Louis the German),原因是为了“让新王国能生产葡萄酒”。到了9世纪末,阿尔萨斯的葡萄园已蔚然可观,酿酒的村镇至少已有119个。
接下来的500年间,酒村数目增加至400个以上,有酿酒活动的修道院也多达300个。本区最有名的酒商强尼·胡格(Johnnv Hugel)在他所著的《振兴阿尔萨斯酒业的理由》(Reasons for the Renaissance ofAlsace Wines)书中写道,1481年时本区的葡萄酒出口量若以现代方式计算,约有8000万瓶,相当于今天的两倍之多。阿尔萨斯最早用来酿酒的葡萄品种应该是黑皮诺葡萄,可能是罗马人为了酿造红酒而引进本地种植。
12世纪时,阿尔萨斯当地的酒农便开始从酿造红葡萄酒过渡到以白葡萄酒为主。雷司令、塔明那(Traminer,格乌兹塔明那的古名)及蜜思嘉等葡萄品种在15世纪之前已经引入本区种植。接着引进的白皮诺葡萄,可以肯定是来自勃艮第酒区。多凯-灰皮诺葡萄应该也是来自勃艮第,但是阿尔萨斯居民认为这个品种是某位阿尔萨斯将军远征匈牙利带回的战利品。姑且不管多凯-灰皮诺源自何处,早在16世纪阿尔萨斯酒农就对不同品种葡萄的特性及潜力了解甚深,也深谙各种葡萄栽种与采收的窍门。当时本区的酒类贸易是由力克威镇(Riquewihr)的酒农联合工会管理,该工会并规定葡萄要尽可能等到十足成熟时才采收。感谢关注前沿葡萄酒,希望阅读我们的文章能带给您启迪或收获。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