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酒圈都在讨论一个事,说“奔富告赢了奔富酒园”。这个说法是不妥的,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一审胜诉”。为了帮助吃瓜群众们理清楚来龙去脉,我们来理一理这个事儿。
奔富酒庄(Penfolds Winery),成立于1845年,隶属于澳洲葡萄酒巨头富邑集团(Treasury Wine Estates,简称TWE)。“奔富”二字,自从奔富前总代理公司ASC精品酒业将Penfolds的中文背标翻译为“奔富”以来,富邑就一直沿用这个译名。
奔富酒园(Rush Rich),成立于2016年,也在澳洲有注册,隶属于东方明日(晋江)进出口有限公司。短短几年发展迅猛,到2018年春节前,奔富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上市。
2018年2月16日,那是农历大年初一,富邑TWE宣布向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责“RUSH RICH”在澳大利亚和中国的侵权行为,并表示自己会采取多种行动。
Rush Rich的负责人澳籍华人Vincent Zhao对富邑的指控“感到震惊及失望”。他表示懵逼且无辜。
于是几天后Rush Rich反向联邦法院提起交叉诉讼主张,指控富邑误导欺骗消费者,并就此索赔。
炮火就此拉开
请大家开始搬好自己的小板凳~
在此之前,我们先来认识一下李道之、李琛、富邑集团和潘汝显这几个名字。
其实归根究底,所有戏码从法律角度看,就是“商标之争”。我想大家一定很好奇“奔富”这个中文商标,到底在不在富邑手里,答案是:
不在
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官网上,可以查询到的内容是,正式获准注册的奔富商标有两个:其中注册号为5662026的奔富商标,在2006年由李道之申请,2009年获准注册。是的,就是那个和法国CASTEL打官司,不但赢得“卡斯特”中文商标还获赔了几千万的李道之……
李道之,图片来源:jianiang
2010年底,李道之把“奔富”商标转让至李琛名下。同时另一个注册号为11618650的“奔富”商标,持有人同样为李琛。李琛和李道之同为西班牙公民,二人是否有私交,也鲜少听人说起,不过想来是关系匪浅。
富邑,全球最大的葡萄酒公司之一,同时也是澳洲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14,000多公顷葡萄园,3,500多名员工,以及70多个葡萄酒品牌,其中就包括Penfolds品牌。总之很牛逼,但在法律上与“奔富”中文商标完全无关。
潘汝显,图片来源:21food
潘汝显呢?从法国CASTEL离职后,就加入了李道之的上海卡斯特,与李道之一起合作了6年时间,14年开始自己带团队创业,15年底联合了中国各方行业大咖,精心布局了奔富酒园项目。
以上几位都是各类“奔富”案的主角
请各位吃瓜群众做笔记
第一回合:各自抢食
1995年,奔富的经销商广东白马酒业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奔富”中文标,到期后白马酒业因内部原因未进行续期而被商标局注销,此标重新成为公共资源。
2006年,西班牙籍公民李道之提请注册“奔富”中文商标,最终于2009年获得注册许可(注册号为5662026),随后转至李琛名下。2012年李琛申请了另一枚注册号为11618650的“奔富”中文商标。
点开会发现除了11618650
其余都处在无效/异议/驳回状态
在中文“奔富”作为商标知名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从2011年2月份起,富邑集团才开始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中文“奔富”商标,可惜的是,富邑申请的多个“奔富”商标,申请一次被驳回一次,到现在都没有一个成功的。
至今奔富登记在册有七百多个类似商标,群众可以看一下附图:
在商标局搜索奔富
可以检索出751件相关商标
注:不是全部都是有效的
页码共16页
比我的淘宝收藏还多……
第二回合:富邑VS李琛
2014年,富邑集团开始到国家商标局申诉,目的是以“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让法院撤销李琛持有的奔富商标,申诉的目的是通过商标局将李琛持有的奔富商标“宣告无效”。
2017年1月12日,富邑集团通过媒体发声,称奔富商标权已归属富邑集团,因为李琛注册的第5662026号奔富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已经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
事实是,李琛有权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在判决结果前,商标属于争议商标。因此不到一个月后,商标局作出了“争议商标予以维持”的裁决,这也就意味着,这场交战无果。
而且李琛手上还有另外一个注册号为第11618650的“奔富”商标依然有效。除了李琛,还有各种各样的“奔富”相关中文标,目测富邑集团目前不可能靠申请取得“奔富”中文商标。
反观在天猫等电商旗舰店及一些大型商场,富邑集团一直在使用“奔富”中文做宣传。Penfolds的多数中国经销商,也一直在公开使用“奔富”产品名进行产品销售。
在商标案尘埃落定之前,背后是侵权的万丈悬崖,但愿它不会成为第二个CASTEL。
第三回合:富邑VS自媒体
2017年10月 某葡萄酒自媒体大V发布了关于“奔富假货最深最全的扒皮帖”一文引发网友热议,超过十万转发阅读。
富邑葡萄酒集团即刻发布声明,称文章不实。
事实上,11月16日,央视“共同关注”栏目报道了上海破获一起跨越沪闽两地的生产、销售假冒品牌红酒案,缴获假冒“奔富”品牌红酒14000余瓶,涉案价值人民币过千万元。
12月,大连侦破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冒品牌红酒案件。经查,该案涉及全国15省,涉案人员69人,涉案金额3亿元。主要涉案假冒品牌,还是“奔富”。
此外还有很多同类奔富假酒案,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
我们也认识一些奔富的经销商,大家纷纷表示买奔富就是搬砖,价格透明,利润空间极低,还还搭售别的系列,价格更是越来越高……
当利润去到一定程度,就难怪吸引这么多人铤而走险制作假酒。其实奔富假酒的危机存来已久,只是2017年底被掀开遮羞布。
虽说造假之错不在富邑,但只管销售拓展、提高价格、对各路造作及造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市场监控之失的责任,这个大集团还是要背的。
第四回合:富邑VS潘汝显
我们在开篇的时候已经说了,这场对决起于2017年2月。2018年,富邑集团在中国的子公司易富(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与奔富贸易之间就进行了多达5次的“正面交锋”。
奔富酒园,是中国奔富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Rush Rich International Trading Inc)的酒类品牌,联营于东方明日(晋江)进出口有限公司。2017年2月18日该公司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上市(简称:奔富股份,股权代码:210673)。
2019年4月15日,就富邑诉东方明日和奔富国际关于“奔富酒园”葡萄酒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一案,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在宣传其“奔富酒园”葡萄酒时使用“澳大利亚最著名最大的葡萄酒园”、“澳大利亚红酒的象征”等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判令被告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支持TWE主张的经济损失140万元,支持60万元合理支出,并判令被告在《中国葡萄酒》杂志及被告微信公众号“奔富酒园”上发布声明,以消除对TWE造成的不良影响。
在这一交战中,富邑似乎是短暂性赢了,大家也都在乐观地讨论说富邑维权胜利。其实对比富邑在华的整体维权行动,这场官司就是挠痒痒。
奔富酒园一审败诉的根本是“造势”不当,不是商标问题。并且奔富酒园已经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了,所以这一场交战,还没结束呢~
最重要的是,奔富酒园已经作为“品牌”在中国打开了市场,凭借潘汝显操作酒类品牌的经验和团队行动力,避开敏感宣传用语,做好危机管理,一如既往地抓紧商标……说不定只要再做好品质管理和品牌维护,有一天它能成长到和富邑匹敌。
所以这一场一审败诉,对奔富国际而言,不痛不痒。
好了,这个又大又甜的瓜我们就暂时吃完。按照过去几年事件发展趋势,再加上澳洲葡萄酒在中国市场的日益壮大,相信我们很快又有瓜可以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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