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21日发布“2021年第7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GB/T 17204-2021《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实施日期为2022年6月1日。
相对目前实施的GB/T 17204-2008《饮料酒分类》国家标准,涉及到葡萄酒的调整共27项。WBO对其进行了梳理,其中修改12项、增加13项、删除2项,并请相关业内人士对此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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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一:更细分
新标准增加了对白葡萄酒、桃红葡萄酒、红葡萄酒、含气葡萄酒、自然气泡葡萄酒、超天然起泡葡萄酒、绝干起泡葡萄酒、干起泡葡萄酒、半干起泡葡萄酒、甜起泡葡萄酒、低度葡萄酒、无醇葡萄酒和原生葡萄酒的定义。新增定义多达13项,由此可见,这是行业对品类的进一步细分,更符合国际上通用的分类标准。
新疆芳香庄园总工程师杜展成表示,新标准更加准确、严谨、科学,对企业而言,更符合生产实际,也更加实用。他强调,明确的定义能够对目前行业内某些生产企业的不规范行为起到一定遏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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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二:更严格
以对起泡葡萄酒的定义修改为例,“起泡葡萄酒 sparkling wines 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05MPa的葡萄酒。”修改为“起泡葡萄酒 sparkling wines 在20℃时,二氧化碳(全部由发酵产生)压力大于或等于0.35MPa(对于容量小于250mL的瓶子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3MPa)的含气葡萄酒。”
毕业于新西兰林肯大学葡萄酒种植与葡萄酒酿造专业的王茜梓告诉WBO,更高的压强,意味着全部由葡萄提供的糖分将更多地参与到发酵中,为起泡葡萄酒带来更多高级香气,例如:烤面包、奶酪、黄油的香气,以及更低的残糖。这样规定下,市场上过去常出现的那些非常甜腻的高泡葡萄酒将不能继续使用“起泡葡萄酒”这个字眼进行名称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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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三:更包容
从修改部分来看,新标准对葡萄酒的定义进行了修改,从以前的“以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过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改为“以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过全部或部分酒精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在原料描述中去掉了“鲜”字,在发酵描述中增加了“酒精”二字。
对此,国家一级品酒师、高级酿酒师张春娅表示:“我认为定义更明确了。‘发酵’范围太广,产生的物质也不同,但‘酒精发酵’就明确了。鲜葡萄的‘鲜’字应该不好定具体指标,如在标准中的‘微量’也都没有可以让消费者理解的定量指标,我认为确实可以去掉,‘葡萄’从字眼上是鲜的。” 至于修改后的标准是否“降低门槛”?“我认为还是符合标准的一致性。”
王茜梓认为,去掉了“鲜”字,一方面模糊了葡萄的采收状态,比如意大利的酒农如果遇到以前的规定,恐怕就不敢把葡萄采收下来后风干到冬天,才拿来酿酒,那也就没有著名的阿玛罗尼Amarone了。这里看得出,有没有“鲜”,和能不能酿出好酒没有直接关系。另一方面,不必拘束于葡萄的采收状态,酿酒师可以获得更多样的果实,酿造更多风格的酒供应市场多元化的选择。
新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对“原材料”及“使用特定方法”的范围,在新增加的“原生葡萄酒”中,其所包含的范围也远远大于删去的原标准中的“山葡萄酒”。
以冰葡萄酒icewines为例,新定义中取消了对采收前“结冰”的要求,这是否意味着某些标准的降低?
对此,宁夏立兰酒庄酿酒师邵青松表示,在国内部分产区气温已经足够低,但由于湿度等原因导致未下雪结冰,但这对产品质量几乎没有影响,这项定义修改是针对国内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这样的标准调整在国际上其他产区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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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四:更接轨
从新增和修改部分都可以看出新标准与国际接轨的趋势,这从“低醇葡萄酒”和“脱醇葡萄酒”两者之间的从属关系可以看出。旧标准中二者是并列关系,新标准中“低醇葡萄酒”则成为“脱醇葡萄酒”的分支之一,另一分支则是新增的“无醇葡萄酒”。
对此,新疆佰年庄园酒庄庄主张小伟告诉WBO,从命名能更清楚了解工艺,也更加贴合现代酿造科技的发展。比如,通过中止发酵生产出的酒精度低于7%vol的葡萄酒,和利用反渗透膜分离技术把酒精分离出来的方法生产的酒精度低于7%vol的葡萄酒,现在就可以通过“低度葡萄酒”和“低醇葡萄酒”的命名直接区分开来;同时这样也便于从业者向消费者更清楚地介绍产品。
王茜梓告诉记者,脱醇葡萄酒的新定义指出并强调了脱醇或降醇工艺,原来的标准没有说明酒精的来源,修正过后,使“脱醇葡萄酒”中的“脱醇”二字实至名归。
邵青松也表示,相比原标准,新标准增加和修改的名词定义,体现了其更加与国际接轨的趋势,企业参照起来也更加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