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葡萄酒市场上假货、仿品、擦边球产品也日益泛滥,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现象频发,不仅让消费者难以辨别,还蚕食着合法经营者的市场份额。
今日,正值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吉喜福酒业(北京)有限公司向社会发布了一份关于官方授权与商标权益的声明,向侵权行为亮剑。
01
发布官方授权声明
在《声明》中,吉喜福酒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表示,法国大酒窖股份有限公司仅在法国生产香奈系列产品,自己为中国唯一一家经生产商授权进口香奈系列产品的进口商。
值得注意的是,《声明》中还透露出两点内容:
其一,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商标使用权。对“JP.CHENET”或“香奈”相关商标拥有中国境内唯一合法使用权,对不当或非法采用前述商标的行为将采取法律措施;
其二,革新防伪体系,利用科技手段实现产品溯源。自2022年3月15日起,生产的香奈系列产品将带有一瓶一码的防伪标签。这一做法可以实现产品防伪、品质保证及信息可追溯功能,以保护品牌声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葡萄酒营销学专家、wbo葡萄酒商学院院长杨征建指出,当前,国内葡萄酒行业碎片化严重,不良商家通过“擦边球”产品来混淆视听,靠信息不对称的手段赚取高额利润的行为,是有悖于职业道德的。
“在这一背景下,不仅需要消费者提升权益保护意识,企业也应当关注和保护品牌与知识产权,吉喜福的做法是维护合法权益、为消费者购买优质葡萄酒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的有力手段,值得提倡。”他表示。
02
维权多次取得胜利
近年间,对于类似、模仿品牌以及假冒、仿冒产品,吉喜福公司曾多次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并赢得胜利。
在此前的2018年,吉喜福公司曾发现一家名为“骊龙公司”的企业对“圣卡罗”气泡葡萄酒进行招商活动,其包装和装潢与香奈(J.P.CHENET)冰爽起泡酒包装、装潢高度近似。
吉喜福以擅自使用“香奈”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为由进行维权,经判决,侵权商品与香奈冰爽起泡酒在腰部设计、整体形状与色系选择、文字与图案的布局方面基本一致,判处骊龙公司立即销毁库存侵权商品,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详见《青岛骊龙葡萄酒高仿香奈被判赔偿100000元,辩称“香奈并非知名品牌”》)
无独有偶,在2021年4月,锡林浩特市塞外宝岛进口商品因销售了一批侵犯“香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判处没收、销毁侵权商品133件(798瓶)、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
有业内人士告诉wbo,吉喜福选择公开《声明》的方式反对仿冒产品,是对品牌更好的保护手段:一方面,起到正面宣传作用,保护品牌安全,将品牌信心传递给消费者端;另一方面,有利于肃清市场环境,为后续维权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事实上,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很多正规厂家都组建有专门的维权部门,但当侵权行为发生时,害怕打击假货的新闻会引发损害品牌形象的信任危机等负面效应,往往选择“不正面发声”的方式,默默吃亏。
一位葡萄酒资深行业人士表示,吉喜福致力于维护商标权益,在打假工作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是众多品牌的表率,也为葡萄酒行业打击假货、正本清流振奋了信心。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中国葡萄酒市场仍有很长的路要走。